为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工作,认监委会同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列入资质采信范围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编号:CNCA-AM-01:2018),现予发布,自即日起实施。
承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6号)确定,依据本公告发布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制定相应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特则,报认监委、农业农村部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认监委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认监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通用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