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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 阅读:106 | 编辑: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陈勇 | 作者: | 文章来源: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批复及实施方案(.zip

2024147                签发人蓝方  赖静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财政局

关于审批《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资中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资中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根据资中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资财农〔202421)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的重要扶持措施。为做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全年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补贴资金2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7万元。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 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实施程序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经销商,自主购机,且只有购买“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录入的机具,凭购机的相关手续到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六、效益分析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我县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各类机械化发展。

七、请求事项

现将《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报送于后,请予审批。

妥否,请批复。

 

附件: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资中县财政局

 

                                     202494      

  

(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13980211312

 

附件

 

资中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资中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走好“适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天府良机”,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实施;按照实施方案办理补贴手续;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在镇核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采取“一卡通”和转账的形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收集、整理和保管补贴档案资料;宣传补贴政策,及时公开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等。

(二)县财政局的职责

配合制定我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预算下达、资金调度和绩效管理。

(三)镇人民政府的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是兑付农机购置补贴的责任主体,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购机补贴手续,对补贴对象购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三、资金来源及用途

资金来源:中央补贴资金2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7万元。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

四、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 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上年同档次产品市场销售均价的30%,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三)补贴数量

补贴对象每户每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台套,规模种养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

五、补贴机具及范围

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详见附件1-1),机具种类范围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六、实施程序

(一)购机方式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经销商购机,且只有购买“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的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提交申请

购机户凭身份证或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营业执照、“一卡通”、购机发票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购机补贴申请(其它所需资料由各镇根据实际自行要求)。

(三)受理申请

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操作员登录“系统”输入购机者身份证信息、录入购机者人像、购买机具发票、购买机具信息,生成并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2),并须购机户签字确认。购机户应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查看所购机具信息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录入的信息一致,信息一致方可签字确认。

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但应及时告知购机者有关情况。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四)抽查核实

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已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购机户进行购机核实,主要核实所购机具的真实性、分档名称对应的补贴额、所购机具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是否与“系统”录入的一致。电话核实面必须达到100%,入户核查面不得低于30%,核验人员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同时要认真真实填写《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原始记录情况表》(附件1-3)、《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汇总情况表》(附件1-4)、《购机核实电话登记表》(附件1-5),必须经镇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为了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签字认可谁负责的原则。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原始记录情况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汇总情况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购机核实电话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全额购机发票原件或者复印件、“一卡通”的复印件各一份;购机户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额购机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开户行及对公银行帐号等资料存档,并交一套资料农业农村局归档。县农业农村局在镇核实的基础上随机抽查。

(五)公示信息

县农业农村局应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六)兑付补贴资金

农业农村局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县财政局在收到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规模种植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企业对公账号汇入,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形成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机具销售给享受补贴的购机户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的价格。要加强对购机者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特别是要严厉查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互相勾结,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倒买补贴机具的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系统”普及应用,农业农村与财政信息共享,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既是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高我县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引导农民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机具。要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实现全程机械化,通过大户实现全程机械化的典型示范,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瓜果以及畜牧水产等生产机械化发展。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成交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系统”中“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使用额度、受益户数、实际购机数量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自评。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我县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县财政局;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对农机人员或农民个人参与倒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法处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县、镇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公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的种类、型号、补贴额、申请购机程序和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政策、技术、服务咨询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督促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使用情况,受理农民的投诉,对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要及时处理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报告,切实维护购机者的合法权益。

(七)县农业农村局业务咨询电话:0832-5600494

 

附件:1-1.四川省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1-3.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原始记录情况表

1-4.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汇总情况表

1-5.购机核实电话登记表

          

 

附件1-1

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1.1.2 旋耕机

1.1.3 微型耕耘机

1.1.4 耕整机

1.1.5 深松机

1.1.6 开沟机

1.2 整地机械

1.2.1 耙(限圆盘耙、驱动耙)

1.2.2 埋茬起浆机

1.2.3 起垄机

1.2.4 筑埂机

1.2.5 铺膜机

1.3 耕整地联合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1.3.1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种子播前处理和育苗机械设备

2.1.1 育秧(苗)播种设备

2.2 播种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2.1 条播机

2.2.2 穴播机

2.2.3 单粒(精密)播种机

2.2.4 根(块)茎种子播种机

2.3 耕整地播种作业机械(可含施肥功能)

2.3.1 旋耕播种机

2.4 栽植机械

2.4.1 插秧机

2.4.2 抛秧机

2.4.3 移栽机

2.5 施肥机械

2.5.1 撒(抛)肥机

2.5.2 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雾机

3.2.2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3.3 修剪防护管理机械

3.3.1 修剪机

3.3.2 枝条切碎机

4.灌溉机械

4.1 微灌设备

4.1.1 微喷灌设备

4.1.2 灌溉首部

5.收获机械

5.1 粮食作物收获机械

5.1.1 割晒机

5.1.2 脱粒机

5.1.3 谷物联合收割机

5.1.4 玉米收获机

5.1.5 薯类收获机

5.2 油料作物收获机械

5.2.1 花生收获机

5.2.2 油菜籽收获机

5.2.3 大豆收获机

5.3 果菜茶烟草药收获机械

5.3.1 叶类采收机

5.3.2 果类收获机

5.3.3 根(茎)类收获机

5.4 秸秆收集处理机械

5.4.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5 收获割台

5.5.1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6.设施种植机械

6.1 食用菌生产设备

6.1.1 菌料灭菌设备

7.田间监测及作业监控设备

7.1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7.1.1 辅助驾驶(系统)设备(含渔船用

8.种植业废弃物处理设备

8.1 农作物废弃物处理设备

8.1.1 秸秆压块(粒、棒)机

9.饲料(草)收获加工运输设备

9.1 饲料(草)收获机械

9.1.1 割草(压扁)机

9.1.2 搂草机

9.1.3 打(压)捆机

9.1.4 草捆包膜机

9.1.5 青(黄)饲料收获机

9.1.6 打捆包膜机

9.2 饲料(草)加工机械

9.2.1 铡草机

9.2.2 青贮切碎机

9.2.3 饲料(草)粉碎机

9.2.4 颗粒饲料压制机

9.2.5 饲料混合机

9.2.6 全混合日粮制备机

10.畜禽养殖机械

10.1 畜禽养殖成套设备

10.1.1 蜜蜂养殖设备

10.2 畜禽繁育设备

10.2.1 孵化机

10.3 饲养设备

10.3.1 喂(送)料机

11.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

11.1 畜禽产品采集设备

11.1.1 挤奶机

11.1.2 散装乳冷藏罐

12.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2.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

12.1.1 清粪机

12.1.2 畜禽粪污固液分离机

12.1.3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

12.1.4 畜禽粪便翻堆设备

12.1.5 畜禽粪便干燥设备

12.1.6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2.2 病死畜禽储运及处理设备

12.2.1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13.水产养殖机械

13.1 投饲机械

13.1.1 投(饲)饵机

13.2 水质调控设备

13.2.1 增氧机

13.2.2 水质调控监控设备

14.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 种子初加工机械

14.1.1 种子清选机

14.2.1 油菜籽干燥机

15.粮油糖初加工机械

15.1 粮食初加工机械

15.1.1 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

15.1.2 碾米机

15.1.3 粮食色选机

15.1.4 磨浆机

15.2 油料初加工机械

16.果菜茶初加工机械

16.1 果蔬初加工机械

16.1.1 果蔬分级机

16.1.2 果蔬清洗机

16.1.3 水果打蜡机

16.1.4 果蔬干燥机

16.1.5 果蔬冷藏保鲜设备

16.2 茶叶初加工机械

16.2.1 茶叶杀青机

16.2.2 茶叶揉捻机

16.2.3 茶叶理条机

16.2.4 茶叶炒(烘)干机

16.2.5 茶叶清选机

16.2.6 茶叶色选机

16.2.7 茶叶输送机

17.棉麻蚕初加工机械

17.1 麻类初加工机械

17.1.1 剥(刮)麻机

18.农用动力机械

18.1 拖拉机

18.1.1 轮式拖拉机

18.1.2 履带式拖拉机

19.农用搬运机械

19.1 农用运输机械

19.1.1 轨道运输机

20.农用水泵

20.1 农用水泵

20.1.1 潜水电泵

20.1.2 地面泵(机组)

21.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 设施环境控制设备

21.1.1 加温设备

21.1.2 湿帘降温设备

2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22.1 平地机械(限与拖拉机配套)

22.1.1 平地机

 

 

 

 

 

 

 

附件1-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购机者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申请县、乡镇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卡(折)账号

(手填)

购置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中央补贴额(元)


机具小类


补贴金额总计(元)


机具品目


销售单价(元)


分档名称


销售总价(元)


生产企业


数量(成套设施装备实际量)


机具型号


功率(千瓦)


经销商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与出厂编号对应的牌证管理机具登记证书编号







购机者签字

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核对无误。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受理经办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已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核对无误。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表格说明

1.本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表是购机者获取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本表一式叁份,购机者执壹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各执壹份。

重要提醒

1.银行卡(折)账号、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2.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有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要求购机者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或进行相关操作的,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    年    月    日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图片


购机者头像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是政策实施的参与主体之一,但不是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反《刑法》等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国家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

三、购机者在明知农机产销企业虚开发票(即发票金额与购机者付给经销企业的全部购机款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使用不真实的购机发票申请补贴,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购机者已知晓以上事项,并承诺如下

一、本购机者知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要求。

二、本购机者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已真实购置了所申请的农业机械。

三、本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通过手机APP上传申办补贴信息等为自主自愿行为,且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四、本购机者购置的牌证管理机具,已在申办补贴前到相关部门先行办理牌证手续,并已取得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登记证书登记编号。

五、本购机者购置的创新产品,已与农机产销企业签订“知情同意书”,已知悉了解所购新产品的技术优势、使用潜在风险等信息。

六、本购机者将按约定支付农机产销企业购机款。

七、本购机者未参与骗取、套取农机购置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将主动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发现的相关异常情况,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和抽查核验机具等管理服务要求,自愿承担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其它有关责任和义务。

八、本份申请涉及的机具,在购机者申请之前未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有关机具购置类补贴资金。

九、本购机者承诺,此份补贴资金申请涉及的机具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与经销商通过□刷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现金□其他                     支付购机资金。(打“√”,勾选“其他”的应填写具体支付方式;如采用多种方式支付购机款的,请在“其他”中分别填写支付方式或支付金额;此项由购机者手填)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自愿接受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处理并承担损失。

购机者签字:

 

        

(本承诺书由购机者本人签字,一式贰份,购机者执壹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执壹份。


附件1-3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原始记录情况表


单位签章:










购机户信息

购买机具信息

购机户

签字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机具

品目

机具型号

指标确

认书编号

购机

数量

补贴金额

惠农一卡

通持卡人

姓名

购机户

与持卡人

关系

一卡通账号















1














2














3














4














5














6














7














8














9




















核查经办人签章:





填表时间:


 


附件1-4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汇总情况表

填报单位签章:






单位:元


单位


补贴金额(元)

核查农户情况(户)

实际购机(台)

核查机具(台)

核查比例%(核查机具占实际购置的比例)

补贴金额

核查金额

核查比例%

农户数

电话核查农户数

实际走访农户数

核查比例%(电话核查农户数和走访农户数占农户数之比)

























































































合计






















单位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填表时间:



附件1-5

购机核实电话登记表


序号

购机户

购机时间

机型

核实时间

电话号码

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资中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4日印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