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林局
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检查(自查)核实的
通 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落实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检查(自查)核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
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扩大农村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举措。农业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政策实惠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 检查(自查)核实的范围
本次重点检查核实《中冮县2018年第一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附件1)中的数据。
三、 检查(自查)方式
加强补贴机具检查(自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采取入户检查的方式,其对购机真实性做到100%的核实。6月下旬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督查,对各乡镇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四、 检查(自查)核实的工作要求
检查时见人、见机、见资料,有条件的可以对3.75千瓦以上机具进行人机合影。检查过程中重点核实农户购机的真实性和所购机具与《中冮县2018年第一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上的数据是否一致、检查机具销售和补贴手续办理各环节是否存在搭车收费、查看农户有无机具销售发票等。
五、 检查(自查)核实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公示阶段;
第二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6月21日为自查核实阶段;
第三阶段:2018年6月22日以前总结上报阶段。
以上工作,请各乡镇认真组织落实,抽调相关人员,扎实开展好本次检查(自查)核实工作。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中江县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汇总表》(附件2)、《中江县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原始记录表》(附件3)等三项,纸质表及电子表各一套上报县农业局农机管理股507室,(联系人:李国蓉,联系电话: 7130210 qq群:中江农机 371377963@qq.com)。
特此通知
附:
1、中冮县2018年第一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2、中江县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汇总表
3、中江县2018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具核查原始记录表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