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5月19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中江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业字〔2017〕100 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 阅读:511 | 编辑:常春华 | 作者: | 文章来源: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财政局

关于做好中江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字〔2017〕100 号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5]31号)《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17]3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施政策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5小类92个品目(详见附件1)。 2016年制定的原《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需要申报审核确定的项目外,其它补贴机具品目按规定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川农业[2017]388,已在四川省农业厅网上发布通告,同时可以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7(http://202.61.89.161:12017)中查询《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停止执行

(四)补贴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操作程序。

1、自主购机。购机者到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

2、补贴资金申请。农户购机后,及时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卡通、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主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5楼507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工作人员同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户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四川省ⅹⅹⅹⅹ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给购机者,一份存档购机者和经销企业需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

3、审查、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4、公示、核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受理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汇总,同时在县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将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供的《ⅹⅹⅹⅹ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信息,在5日内对机具进行核查。核实内容: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补贴机具是否存放于购机者家中,机具的品目、生产企业、经销商、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购机发票、机具型号等信息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致。经核查后,由2名以上核查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审查,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根据各乡镇上报核查情况,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抽查。

5、结算、兑付。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在20日内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资料、乡镇报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审查核实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0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惠农一卡通"帐户上。结算时间原则上1年2次(6月、12月)。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必须采取先申请、审批、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

二、明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责任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过程的监管,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向销售地的县级农业部门书面报告。农机生产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由省内各级农业、财政部门暂停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或由农业部及其他省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农机购置补贴。

三、部门职责

(一)县级农业部门职责。县级农业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

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购机者及机具基本信息的录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二)县级财政部门职责。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

(三)银行职责。按照县财政部门审核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户的“惠农一卡通”账户。

(四)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责。负责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通知的要求,做好本乡镇购机者所购机具的核实工作,定期完成补贴资料的收集和上报,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协助处理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当地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的监管,保证补贴机具的供应和售后服务。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制度建设。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县文件规定,坚持依法依规行政,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管和绩效考核,持续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

(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实施监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购机补资金申请的规范操作,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提高购机补资金效益,财政部门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各乡镇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对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申购异常、降低配置、投诉集中、骗补套补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 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化,确保专栏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要及时将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补贴政策实时变动、补贴办理截至时间安排等事项宣传到乡镇、村、农户,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通告和解释工作。

  附件: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7626

 

 

 

 

 

 

 

 

 

 

 

 

 

附件:

四川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5个小类92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1.1.1翻转犁、1.1.2旋耕机、1.1.3耕整机(水田、旱田)、1.1.4微耕机、1.1.5田园管理机、1.1.6开沟机(器)、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1.2.1圆盘耙、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2.1.1条播机、2.1.2穴播机、2.1.3小粒种子播种机、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2.1.5水稻(水旱)直播机、2.1.6免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2.2.2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3栽植机械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2.4.1施肥机(化肥)、2.4.2撒肥机(厩肥)、2.4.3追肥机(液肥)、2.4.4中耕追肥机、2.4.5配肥机。

2.5地膜机械2.5.1地膜覆盖机、2.5.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3.1.1中耕机、3.1.2培土机。

3.2植保机械3.1.1机动喷雾喷粉机、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3.1.4风送式喷雾机。

3.3修剪机械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4.4.1油菜籽收获机、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4.6.1青饲料收获机、4.6.2割草机、4.6.3搂草机、4.6.4捡拾压捆机、4.6.5压捆机、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5.1.1稻麦脱粒机、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5.2.1粮食清选机、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5.3.1粮食烘干机、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6.2.1磨粉机、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6.3.1水果分级机、6.3.2水果打蜡机、6.3.3果蔬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6.4.1茶叶杀青机、6.4.2茶叶揉捻机、6.4.3茶叶炒(烘)干机、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7.1.1离心泵、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7.2.1喷灌机、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7.2.3灌溉用过滤器。

7.3其他排灌机械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8.1.1青贮切碎机、8.1.2铡草机、8.1.3揉丝机、8.1.4饲料粉碎机、8.1.5饲料混合机、8.1.6饲料搅拌机、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8.2.1孵化机、8.2.2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8.3.1挤奶机、8.3.2贮奶罐、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8.4.1增氧机、8.4.2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9.1.2手扶拖拉机、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11.1.1固液分离机、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