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自主购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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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自主购机,并对其购买的机具是否符合补贴政策规定承担相应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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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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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时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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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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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时采取电话核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单台补贴2000元以上的机具逐台核实,其余抽查10%,核查无误后,县农业部门应及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并对购机事实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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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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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对购机者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即按照“先到先补贴、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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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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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对拟兑付资金的购机者名单,通过“仪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农机购置专栏”( http://www.yilong.gov.cn/catalog/487/index.html )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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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结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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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将《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申请表》、《现场核查表》等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汇总送县财政部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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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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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部门对县农业部门送来的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一卡通”办公室打到购机者的社保卡账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