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农发〔2020〕37号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仪 陇 县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
方案(试行)》和《仪陇县农机化发展购机
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农函〔2019〕991号)和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南农函〔2020〕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755号),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农函〔2019〕8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仪陇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仪陇县农机化发展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1.仪陇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仪陇县农机化发展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仪陇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仪陇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根据《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川农函〔2019〕9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老旧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从分配到我县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转型升级。
二、实施范围、补贴对象及执行时间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仪陇县范围内依法报废旧机并购买新机具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执行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衔接,每年起止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步(报废更新与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在同一年内完成),并根据国家政策、上级文件规定和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三、补贴机具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机具种类。已在仪陇县农业农村部门注册登记,并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包括拖拉机运输机组和2013年2月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的存量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二)报废条件。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1、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要求,变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装用单缸发动机的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12年;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4、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年度安全检测不合格的;
5、因故损坏,发动机和底盘需同时更换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申请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基本完整,发动机、方向机(轮式机械)、车架总成、变速箱、前后桥(或车桥)等主要零部件(手扶拖拉机为发动机及支架、变速箱、扶手把)齐全。严重残缺,非法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按照《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川农函〔2019〕991号)的规定,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
(一)拖拉机
机型 | 类别 | 补贴额(元) |
手扶拖拉机 | 皮带传动 | 500 |
直联传动 | 800 |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2500 | |
50-80马力(含) | 5000 | |
80-100马力(含) | 8000 | |
100马力以上 | 11000 | |
履带拖拉机 | 10000 | |
变型拖拉机 | 单缸 | 5000 |
多缸 | 8000 |
(二)联合收割机
机型 | 类别 | 补贴额(元)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0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0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0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60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60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6000 |
3行 | 12000 | |
4行及以上 | 18000 |
五、农机回收单位的确定
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企业(附件1),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回收资质、地点和方式等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广大农机户告示、宣传,承担各类拖拉机回收拆解业务,自愿开展其它农机回收拆解业务。鼓励具备相应的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的农机维修点、农机合作社,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省级商务部门申报回收资质。
六、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交售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机具交售当地具有资质的农机报废回收单位,农机回收单位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业机械信息,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拖拉机登记证书原件、拖拉机行驶证原件、拖拉机号牌,并对原所有人与旧农机合影留档。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单位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旧机拆解销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16),在县农机监理站的监督下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并拍照备查。完成拆解报废后,填制《四川省农机报废回收确认表》(以下简称《回收确认表》)。
(三)注销登记。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携带《回收确认表》和拖拉机登记证书原件、拖拉机行驶证原件、拖拉机号牌,到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注销手续,县农机监理站核对信息后,在《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字样。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后,将《回收确认表》交给机主。
(四)申请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实施、同步兑现。机具报废后,原机具所有人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范围内,自主购置所需的新机具。机主持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保卡”、《回收确认表》、新购机具发票,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报废补贴和购机补贴申请。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不同的机具,报废多台旧机的可购置少于相应台数的机具,但报废补贴加购机补贴不得高于新机具的全价。购置的新农机按规定应登记的,应依法注册登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汇报。
(二)规范回收拆解。回收企业应建立回收农机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机。为了方便农民就近交售报废农机,鼓励相关报废机动车回收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与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合作开展报废农机回收工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管,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责成其整改后方能承担农机报废补贴工作,或取消农机报废补贴资质,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便民服务。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购机补贴工作的衔接,优化操作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四)规范档案管理。县农机监理机构要建立报废更新补贴档案,将身份证明、“社保卡”复印件、《回收确认表》、新购机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归入档案。档案要求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5年。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做好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报废更新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附件:1.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2.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3.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阿坝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21 | 攀枝花市新开源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
2 | 巴中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22 | 四川南充市南铁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
3 | 成都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23 | 四川省巴中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 |
4 | 达州市三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24 | 四川省广元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5 | 德阳市旌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四川省广元市再生资源总公司 |
6 | 甘孜州弘合民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回收分公司 | 26 | 四川省凉山州金属回收公司 |
7 | 广安市民兴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27 | 四川省眉山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8 | 广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 | 28 | 四川省眉山市兴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9 | 乐山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29 | 四川省南充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10 | 乐山市欣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30 | 四川省宜宾市物资回收公司 |
11 | 凉山州宏达废旧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31 | 四川省资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12 | 泸州市佳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32 | 遂宁市仕鑫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3 | 泸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33 | 遂宁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14 | 绵阳市生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34 | 雅安市废旧车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绵阳卓龙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35 | 雅安市全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6 | 绵竹市金土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36 | 宜宾市诚意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17 | 南充市太平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37 | 宜宾市金特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18 | 内江市供销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38 | 资阳市鸿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19 | 内江市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39 | 自贡市报废汽车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
20 | 攀枝花市欣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40 | 自贡市荣县金佛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附件2:
四川省农机报废回收确认表(样式)
机主姓名 |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地址 | |||||||
机具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
牌照号码/行驶证号 | 发动机号码 | ||||||
底盘(车架)号码 | 机具出厂时间 | ||||||
报废条件 核实情况 (在对应 条件后面 划“√”) | 序号 | 报废条件 | 核实结果 | ||||
1 |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 | ||||||
2 |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 ||||||
3 |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 ||||||
4 |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年度安全检测不合格的 | ||||||
5 | 因故损坏,发动机和底盘需同时更换的 | ||||||
6 | 国家明令淘汰的 | ||||||
核实人 (签字) |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已完成拆解(销毁)。
农机报废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已收回机具行驶证和号牌,完成销登记。
农机监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作为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单位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农机监理机构存查。
附件3:
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机主姓名 | 身份证号 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地址 | 电话 | |||||||||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 | ||||||||||
机具型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
牌照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
底盘(车架)号码 | 机具出厂时间 | |||||||||
机型类别核实情况 (本栏由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填写,在对应机型类别后面划“√”) | 机型 | 类别 | 补贴额(元) | 核实结果 | ||||||
手扶拖拉机 | 皮带传动 | 500 | ||||||||
直联传动 | 800 | |||||||||
轮式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
20-50马力(含) | 2500 | |||||||||
50-80马力(含) | 5000 | |||||||||
80-100马力(含) | 8000 | |||||||||
100马力以上 | 11000 | |||||||||
履带拖拉机 | 10000 | |||||||||
变型拖拉机 | 单缸 | 5000 | ||||||||
多缸 | 80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
喂入量1-3kg/s(含) | 50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0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00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6000 |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6000 | |||||||||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
3-4行 | 5000 |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6000 | ||||||||
3行 | 12000 | |||||||||
4行及以上 | 18000 | |||||||||
农机化主管部门意见:
报废机具信息已核实无误。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1. 此表作为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 机主如实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后,交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实审定。 | |||||||||
附件2
仪陇县农机化发展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新需求,对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购机、用机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以缓解购机者”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更好发挥惠农政策对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推进带动作用。
一、试点范围:全县。
二、贴息对象: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购置中央补贴额1万元及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给予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前通过银行贷款购机,仍在正常还款期间的,同等享受贴息政策。
三、贴息标准: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的7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银行贷款不予贴息,贴息金额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计息金额为购机总款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金额。计息时间最高为12个月,低于12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
四、操作流程:采取申请、放款、还款、贴息的工作流程,鼓励全程引进农业担保公司参与试点工作。
(一)贷款购机。符合购机贴息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向银行提出购机贷款,购置的农业机械需安装与“三合一”平台匹配的物联网终端。
(二)贴息申请。贴息借款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购机贷款贴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含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社保卡)复印件,一卡通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发票姓名一致;购机发票;银行贷款协议、还款流水等相关资料。
银行放款,购机者还款完毕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银行还款流水等还款完毕证明资料。
(三)审核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辖区内购机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公示30天,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审核,并通过“一卡通”及时兑付。
五、资金渠道及规模
(一)资金渠道。试点资金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规模。在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前提下,购机贷款贴息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30%。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强化经费和技术保障。要安排信息化监管维护、人工核查等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坚持信息化监测与人工核试相结合,防止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及时掌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试点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补贴申请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及时公布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享受奖补情况、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要认真总结试点成效、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本试点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截止时间以省厅截止时间为准。
附件:1.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样表)
2.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信息公示(公告)表
附件1: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样表)
购机者信息 | 姓名/组织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 (注册)地址 | |||||||||||
社保卡号/对公账号 | 开户行 | |||||||||||
机具品目 | 机具数量(台) | 补贴总额(元) | 购机总款(元) | 贷款总额(元) | 贷款期限(月) | 贷款利息(元) | 贴息标准(%) | 贷款贴息额(元) | ||||
拖拉机 | ||||||||||||
联合收获机 | ||||||||||||
插秧机 | ||||||||||||
合计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规定和要求。已真实购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我若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购机者(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级财政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提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当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贴息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社会信用代码、购机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流水单、机具购置凭据及农机牌证、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等复印件,以及承诺书。
附件2:
XXXX年度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信息公示
(公告)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贷款贴息 | ||||||||||||
所在乡(镇) | 所在村(组) | 购机者 姓名 | 机具 品目 | 生产 厂家 | 产品 名称 | 购买 机型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价格(元) | 贷款金额(元) | 贷款期限(月) | 贷款利息(元) | 贴息标准(%) | 贷款贴息额(元) | |
合 计 |
仪陇县农牧业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