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集体研究制度
自沿农牧林函〔2015〕25号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政策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农牧业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研究范围
1、研究制定《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对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处理;
3、研究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及监督检查情况;
4、研究对农机购置补贴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的惩处;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组织机构
区农牧林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机工作的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区纪委住农牧林业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农财股、区农牧林业局农业农机股(农机站)和计财股、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组,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讨论和决策。区农牧林业局农机股(农机站)负责日常工作。
三、集体研究工作程序
1、由购置补贴实施主体单位沿滩区农牧林业局召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作专题讨论,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2、具体经办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需要集体研究事项的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讨论后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存档备查。
3、集体研究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局领导签批,重大事项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
四、集体研究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3、局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局纪检部门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