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核验流程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
一、核验范围
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二、核验方式
1、书面核验: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对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2、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是指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验。
单台补贴5000元以下的,用户应携带所购机具申请补贴。操作人员应核验机具实际信息、申请资料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是否一致,核验一致后方可录入系统。如用户不能携带所购机具申请的,用户则应对所购机具的铭牌进行拍照(不同角度至少两张)或拓片,操作人员用用户所拍铭牌照片或拓片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的铭牌照片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户在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对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台补贴5000元及以上的应上门核验,核验一致后方可录入系统,并用户在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用户对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台补贴5000元以下的,区农业局应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进行电话抽查。
单台补贴5000元及以上的,区农业局应在补贴资金兑付前进行入户核验;核验一致后让用户在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用户对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核查比例。单台补贴5000元及以上的,乡镇上门核验率应达100%,单台补贴5000元以下的可以通过电话核验,委托村组干部等其他方式核验,核验率应达100%。单台补贴5000元以下的,区农业局应进行电话抽查(电话录音),核查率应不低于10%。单台补贴2000元及以上的,区农业局核查率应达100%。 区财政局可根据情况对区农业局提出结算申请的进行随机电话抽查核验,核验无误后兑付补贴资金。
三、其它规定
1、各镇乡要加强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现场核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农业局报告,区农业局视其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区农业局对不适合我区农业生产及补贴额崎高的产品,应首先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控制资金,然后再进行现场核验。
2、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违规线索涉及的补贴机具区农业局应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保留档案备查。
四、本流程由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五、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阳市雁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