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 四川省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建议;
2、 四川省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初步建议;
3、 项目实施中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的调整建议;
4、 雅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5、 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
6、 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 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局计财科负责组织雅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作专题讨论,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2、具体经办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献计献策,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局计财科认真做好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局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三、 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 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应要求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 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纪律,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告诉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由雅安市农机局计财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