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购机补贴责任制
宜宾县农业局针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新形式,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
1、要严格执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步骤逐项开展补贴工作。
2、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预防暗箱操作、虚报补贴、转手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启动实施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4、要正确引导农民选择适合的机具,不得强行要求农民购置指导品牌的机具或限制某种品牌的机具,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到指定品牌的机具或限制某种品牌的机具,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到指定的经销商去选购农机设备,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5、要组织补贴政策的自检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农机补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通过走访或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用户重点抽查,要积极主动配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6、加强补贴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四个禁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