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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兴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 阅读:293 | 编辑:黄礼 | 作者: | 文章来源: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兴文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x

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兴文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兴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1〕124号)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宜农发2021〕61号)规定和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快补齐现代农业装备短板,奋力提高我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兴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宣传落实,遵照执行

 

 

 

                  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兴文县财政局

                                   2021年921日

 

 

兴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 平新时代三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供给的需求,为全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兴文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 围按照《四川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 见附件2),分为 15 大类 39 个小类 133 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 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 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规定: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 6 种机具品目, 出厂时须通过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 牌,装配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 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根据省厅要求将补贴机具品目进行了部分优化调整,补贴额测算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特色产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按年度结合实际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四、资金分配使用

(一)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科学测算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等因素测算资金需求,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定期发布资金使用进度,避免出现资金大量结转。

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

(二)探索创新资金使用利用方式。根据兴文县实际,探索利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购机贷款进行贴息试点,即对自愿自行购置中央补贴额 1 万元及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成套设施装备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申请购机贷款贴息的,通过“申请、放款、还款、贴息”程序,给予贷款贴息。购机贷款贴息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兴文县2021-2023 年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五、操作流程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兴文县实际情况,制定兴文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部门职责

(一)县级农业部门职责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兴文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宣传好涉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布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重点对服务系统中设置的重点非牌证类机具、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进行核查;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依法对纳入登记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 机的注册登记、牌证管理、年度检验及其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审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具体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县级财政部门职责。会同农业部门制定本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指导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作出。

(三)各乡镇职责。全县12个乡镇均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农机补贴工作的实施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操作流程开展购机补贴具体业务工作,受理申请,系统录入,核查核实,公开公示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调查已发现的经销企业和终端经销商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定期开展检查终端经销商销售台账和调查销售情况,督促终端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及时解答农户询问和按照程序受理购机者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在经办人员工作调整和工作调动时及时办理档案资料移交手续,确保资料信息安全和长期备查;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向购机者和农户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督促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农机具,压实机具使用操作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经销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机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县农业农村局农建农机股相关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管理和其它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检)书记、分管农业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和全程审查与监督等工作,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加快补贴申请受理,稳步推进使用手机APP开展补贴申请、补贴机具二维码和物联网监控设备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三合一”试点,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机具核验等工作,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通过宣传挂图、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http://202.61.89.161:13096/xingwenXian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 的通知》(农办机〔2019〕6 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 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 号)和《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要求,各乡镇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优势,有效开展违规行为全流程分析排查,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县农财两部门要强化联合查处,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产销企业和购机者要认真履行承诺践诺,主动书面报告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持续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各乡镇要将实施方案对外公布,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开展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每年111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含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送县农业农村局农建农机股。

 

附件:1.兴文县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

2.四川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兴文县 2021-2023 年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 1

兴文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操作流程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原则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一、申请受理

购机者购机行为完成后自主自愿向所在镇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农机购置补贴业务部门收到购机者报补资料后,对报补资料进行审核,于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以下简称“服务系统”)中准确、完整录入购机者和补贴机具等信息。购机者需提交的报补资料有:购机正式完税发票、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社保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提供银行账户)。以上申请报补资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对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购机 后须先到兴文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牌证照后, 再凭牌证和“登记证书编号”申请办理补贴。

对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等成套设施 装备的,因其配套库棚、罐体涉及占地及配套电力建设等,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还应同时提供用地、用电审批手续才能申请办 理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实行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兴文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 金)总量110% 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发布公告, 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二、核验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农机购置补贴业务部门录入补贴信息后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对服务系统中设定的非牌证类重点机具须现场实物核验,并上传现场核机影像资料,需在服务系统中逐份逐项核实;对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仍需在服务系统中逐份逐项核实。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乡镇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

三、公示 

农机购置补贴服务系统连接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对已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的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进行公开公示。

四、结算和兑付补贴资金

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15个工作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 入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 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附件 2

四川省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

15 大类 39 个小类 133 个品目)

 1. 耕整地机械

        1. 1耕地机械

         1.1.1铮式犁

                 1.1.2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耕整机

                 1.1.6微耕机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 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焕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1.2.6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1.7精量播种机

2.1.8整地施肥播种机

  2. 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 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 3栽植机械

2. 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 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 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4. 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牧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辣椒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釆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 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 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7.2搂草机

4.7.3打(压)捆机

4.7.4圆草捆包膜机

4.7.5青饲料收获机

4. 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秆作物割晒机

5. 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

5.2.2果蔬烘干机

5.2.3油菜籽烘干机

5.3 种子加工机械

5.3.1种子清选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 2组合米机

6.2 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 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 3. 1水果分级机

6. 3. 2水果清洗机

6. 3. 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 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 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6.5.2剥(刮)麻机

7. 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 排灌机械

8.1水泵

8.1. 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 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


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 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钏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 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 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 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4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5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

13. 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 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 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水帘降温设备

15.2.2热水加温系统

15.2.3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4旋耕播种机

15.2.5大米色选机

15.2.6杂粮色选机

15.2.7秸秆膨化机

15.2.8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9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0沼气发电机组

15.2.11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2茶叶输送机

15.2.13茶叶压扁机

15.2.14茶叶色选机

15.2.15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6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17秸秆收集机

15.2.18水产养殖水质监控

 

 

 

 


附件 3 

兴文县 2021-2023 年购机贷款贴息试点 实施方案(试行)

     一、试点内容及范围

(一)试点内容。农业生产经营者购置中央补贴额1万元及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成套设施装备等给予购机贷款贴息。

(二)试点范围。12镇(包括海镇)。

二、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一)贴息对象。贴息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试点前通过银行贷款购机,仍在正常还款期间的,同等享受贴息政策。已享受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二)贴息标准。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的 70%给予贴息, 对展期、逾期的银行贷款不予贴息,贴息金额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计息金额为购机总款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金额。计息时间最高为12个月,低于12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

三、资金渠道及规模

(一)资金渠道。试点资金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规模。在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前提下,购机贷款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兴文县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规模的10%。具体额度在年度实施方案中确定。

四、操作流程

采取申请、放款、还款、贴息的工作流程,鼓励全程引进农业担保公司参与试点工作

)贷款购机。购机者向银行提出购机贷款申请。

)贴息申请。购机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购机贷款贴息申请,提交系统要求的相关材料,并录入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   

(三)审核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审核购机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提交县财政局审核,并及时兑付。

五、实施管理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是购机贷款贴息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全县购机贷款贴息的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是购机贷款贴息资金兑付和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全县购机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拨付和监管。对试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认真总结试点经验。

(二)及时公开信息。县农业农村局在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时,同步在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公布购机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公开资金规模、贴息标准、操作程序以及工作要求等信息。

(三)强化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及时掌握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试点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按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