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指导思想
为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依据《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成都市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17〕2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新都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任务
坚持突出重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不断增加我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保有量和竞争力,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机化综合水平。
三、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区13个镇(街道)。
(二)补贴资金规模。新都区2018年市级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为65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在我区实施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成都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限额+定比”的补贴方式,最高补贴限额以市农委统一发布标准执行。按照全区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考虑新都农机化实际,重点补贴我区农机化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祥见附表)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18年4月-2019年3月。
六、补贴资金申请原则及程序
补贴资金申请按照“自愿申报、先来先得、用完为止”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
具体程序为:为全面掌握资金使用进度,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向新都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农机推广中心)递交经所属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初审合格的《新都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机机打发票原件(复印件)、机具管理台账等。农机推广中心根据申请者递交《申请表》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并联合农机科审核、汇总,上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提交农林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享受市级累加补贴。
七、项目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在新都区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纪检、财务、农机科、农机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并逐步发挥效益。
(二)加强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对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要建立相应工作规程和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要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实地检查,各镇农业综合站对辖区内享受补贴的每台机具都必须核查,区农林局分批次组织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复核。二是申报对象在申报补贴时必须提供当年的机具管理台账,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到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后再申请补贴,加强补贴机具退换货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四)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区农林局要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在每年12月前,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农委。全年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区农林局将补贴资料整理成册归档。
八、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建立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程序为: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或农林局财务科)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九、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将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投入,积极购买使用先进农业机械,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综合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附件1-1:
新都区2018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种类和标准一览表
序号 | 机具种类 | 累加补贴标准 | 备注 |
1 | 轮式拖拉机 (80马力以上) | 累加20﹪ |
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30%的定额补贴额为基准,在此基础上累加补贴20%(计算公式:市级累加补贴金额=中央补贴定额÷0.3×0.2)。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与市级累加补贴合计不超过售价的50%。 (如表中所列机具种类未进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将不执行补贴) |
2 | 粮食烘干机 | ||
3 | 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
4 |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 | ||
5 | 谷物收获机械 | ||
6 |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 ||
7 | 喷杆喷雾机 | ||
8 | 风送式喷雾机 | ||
9 | 秸秆还田机 | ||
10 | 压捆机 | ||
11 | 施肥机械 | ||
12 | 播种机械 | ||
13 | 激光平地机 | ||
14 | 北斗卫星定位系统 | ||
15 | 薯类收获机 | ||
16 | 蔬菜移栽机 |
附件1-2
新都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序号: )
申请者基本 情 况 | 组织名称 | 负责人 | 营业执照号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购机情 况 | 作业(流转) 面积 |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 | 生产企业 | ||||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意见 | 备注意见签名盖章 | ||||||
区农业和林业局 业务承办部门经办人(签名):
| 购机发票金额(元) | 申请补贴资金种类 | |||||
申请中央补 贴资金情况 | 申请者确认盖章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时 分 | |||||
申请市(区)累加补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市级拟补贴(元) | |||||||
区级拟补贴(元) | |||||||
区农业和林业局业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