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购机补贴工作要求,为指导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相关业务科室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购机补贴核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机具核实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
二、各镇农业综合站工作职责:负责对所受理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全部核实,核查比例100%。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
三、区农机推广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组织局财务科(或区财政局农业科)、局监察室、局农机科对经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逐一核查合格,符合区级抽查复核条件的机具进行随机抽查复核,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50%,并及时自己抽查复核情况。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五是对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购机补贴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六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处理,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