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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 阅读:128 | 编辑:新都区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2020)241号.pdf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鼓励购置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现代农业机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业绿色生态发展,降低农机作业能耗,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减少农机事故隐患,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成农联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2020年1110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节能环保、先进适用、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全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在全区9个镇(街道)范围内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二)补贴对象实施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报废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四、补贴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区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年度购置补贴机具总量,报废机具补贴采取“先来先得、用完为止”原则予以确定

(一)报废部分补贴。各种类农业机械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报废部分补贴标准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调整。年度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的台(套)数上限为:原则上同一身份证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2台(套),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数量不超过8台(套),确因报废实际情况,需要突破上限的,须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

(二)更新部分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废条件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标准,逐年报废。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三)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四)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要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且拟报废机具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补贴申请人需一致;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

六、农机回收企业的确定

目前,我区符合条件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为成都兴原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新都区设有新都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站(地址:新都区新都镇香城大道266号)。

其他企业、农机维修企业或农机合作社也可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包含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并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后,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提出参与农机回收业务申请待农机回收企业资格确认后再向社会公布。被确定的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七、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在报废农机前应先向区农业农村局或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或报告,经核实同意后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逐台登记报废机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报废机主机具登记所有人、行驶证登记信息与报废机具信息需一致。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农机回收企业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并拍照存档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附件4)并交区农业农村局存查。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农业农村局要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行为进行监督。

机主在报废前如未征得区农业农村局或所在镇(街道)农业部门同意而自行报废,后期因资料、证件和标识不齐,无法申请报废补贴的,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持《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区农机监理站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区农机监理站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补贴申请及兑现。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报废补贴申请。补贴资金申请、资金兑付流程及发放方式按购机补贴相关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与购机补贴工作的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上报。区财政局要做好补贴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区商务局负责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机具报废前的核实等相关工作。

(二)规范回收拆解。报废农机回收单位应建立回收农机档案,及时规范拆解报废农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监管。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三)规范档案管理。农业农村局完善报废更新补贴档案,档案应包括废旧农机合影、机主身份证、“一卡通” 复印件、《回收确认表》、报废农机销毁记录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等资料归入档案。档案要求内容完整、资料齐全,并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3年。

(四)加强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扩大公众知晓度。同时要做好享受报废更新补贴者的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96720(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附件:1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3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4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5   年度新都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附件1

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一、拖拉机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二、联合收割机

2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3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4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2行

7200

3行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5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1-2行

3000

3-4行

5500

三、水稻插秧机

6

水稻插秧机

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1320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

1740

4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5040

6—7行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8760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11580

四、植保机械

7

动力喷雾机

汽油机动力喷雾机

54

喷杆喷雾机

12m及以上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

150

18马力及以上多缸柴油机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7890

风送喷雾机

风送喷雾机

60

五、机动脱粒机

8

稻麦脱粒机

稻麦脱粒机

36

玉米脱粒机

滚筒长度700mm及以下玉米脱粒机

18

滚筒长度700mm以上玉米脱粒机

24

花生摘果机

花生摘果机

60

六、饲料(草)粉碎机

9

饲料(草)粉碎机

400mm以下饲料粉碎机

30

400—550mm饲料粉碎机

120

550mm及以上饲料粉碎机

291

七、铡草机

10

铡草机

1—3t/h铡草机

126

3—6t/h铡草机

201

6—9t/h铡草机

390

9—15t/h铡草机

810

15t/h及以上铡草机

930

 


附件2

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出厂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今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

 

 

 

 

 

(备注:承诺书适用于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机具)


附件3

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主地址


机主联系电话


机具品牌型号


机型/类别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牌照号码


出厂日期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回收日期


报废条件核实情况(在对应条件后面划“√”)

序号

报废条件

核实结果

1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


2

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

预计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


4

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年度安全检测不合格的


5

国家明令淘汰的


核实人

(签字)

 

回收企业技术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交区农机监理站办理注销手续;四联签注农机监理印章后,到报废补贴处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件4

 

报废农机销毁记录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农业机械机主:

五、解体日期:

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

号码拓印膜粘贴处

 

 

 

农机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农机整机拆解前照片粘贴处

 

 

 

        

毁单位名称(加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记录一式二份:一份交农业农村存查(可由农机回收企业或报废机主交回区农业农村局);一份由农机回收解体单位存查。2.所有报废机具均需提供该记录。


附件5

      年度新都区享受农机报废补贴的个人信息表

单位(章)                                            时间:           

序号

街道)村组

机主姓名

机具品目

机具型号

报废数量

(台)

单台补贴额(元)

总补贴额(元)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1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