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涉嫌违规问题的处理通报
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我区在购机抽查时发现你公司在我区按农机购置补贴性质销售的筑埂机(型号:1ZGD-30),出现投档铭牌和机具实际铭牌不一致的线索,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认定情况
经查,你公司2022年6月期间在我区按农机购置补贴性质销售的筑埂机(型号:1ZGD-30)存在投档铭牌和机具实际铭牌不一致的问题。发现问题后,我局及时约谈你公司,提出整改建议,你公司主动承认工作失误,及时对全省销售的2台该机具进行了整改,按时向我局递交了整改报告。你公司此次违规属:无主观故意,在补贴产品投档、信息上传、公示宣传、资料归集等方面履行承诺事项不到位,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轻影响的行为。
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83 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其为属于轻微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83 号),同时鉴于你公司在我省按购机补贴性质销售的筑埂机(型号:1ZGD-30)仅我区2台,并已退回补贴款、完成整改。经研究,现作如下处理:
1.责成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杜绝混用铭牌这一类似情况发生。
2.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因违规
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