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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
新农〔2020〕77号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使用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农联发〔2020〕7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作业奖补试点有关事项的函》(成农办〔2020〕72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的《成都市新都区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新需求,拓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范围,深化财政资金支持农机化发展功能。在信息化监督管理前提下,对广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购机、用机给予贷款贴息和作业补贴等以奖代补支持。以机械化作业补贴补齐主要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短饭,以购机贷款贴息补助缓解购机者“贷款难、贷款贵” 问题,为我省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探索试点经验,更好发挥惠农政策对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推进带动作用。
二、资金渠道及规模
(一)资金渠道
试点资金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规模
在优先满足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前提下,机械化作业奖补和购机贷款贴息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年下达资金700万元的30%即:不超过210万元,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奖补资金予以优先安排)。
三、试点内容
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奖补和购机贷款贴息两项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见:附件1、附件2)
四、试点期限
2020年1月—12月,暂定一年。试点结束,及时总结试点成效和经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科、财务科、农机监理站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特别要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工作。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由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决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的前提下,坚持信息化监测与人工核试相结合,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格审核,切实防止通过虚假作业、重复作业、虚假购置机具等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试点资金规范使用。
(三)强化调查处理。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补贴申请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及时公布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享受奖补情况、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试点成效、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成都市新都区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成都市新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
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点工作采取“先计划后实施、先作业后兑付”的方式,对积极购机、用机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机械化作业奖励补贴。
一、试点范围: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及机械化作业条件,经研究决定在桂湖街道、新都街道、斑竹园街道、新繁街道、军屯镇、清流镇等六个镇(街道)全面试点。
二、具体奖补环节:小春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或机械化打(压)捆离田。
三、奖补标准:每亩补贴30元。该作业奖补不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复享受补贴。
四、奖补对象:自愿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以下简称“作业服务主体”)。提供作业服务的机具必须安装信息化物联网终端,物联网终端供应商需向安装机具所在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信息平台管理权限,并确保上传作业数据一手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操作流程
(一)确定作业面积。各试点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村、社据实统计辖区内愿意接受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服务的农户信息(包括规模种植户),初步确定拟作业面积,并在2020年4月3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拟作业面积统计表。
(二)确定作业服务主体。愿意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的作业服务主体自主向所在镇(街道)要提交《新都区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1),镇(街道)要根据申请情况,科学确定辖区作业服务主体,合理分配作业区域,同时,各镇(街道)要在2020年5月8日前将已确定的作业服务主体和作业区域分配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下达任务。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镇(街道)申报的拟作业面积下达作业任务。各镇(街道)要指导作业服务主体与所负责作业的村(社区)签订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服务合同和承诺书,并及时通知作业服务主体开展作业服务。其中:作业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土地可以申请作业补贴,所在村、社进行数据统计、填报《新都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完成情况明细(公示)表》(以下简称:附件1-2)时,需附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组织实施。作业服务过程中,镇(街道)要安排村社干部进行跟踪监督和组织协调,确保作业服务有序推进。同时要协助指导做好附件1-2和《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完成情况分村统计表》(以下简称:附件1-3)的登记造册和签字确认工作。作业机具要确保作业数据相关信息实时上传到指定的系统平台。数据认定以物联网终端供应商上传信息平台的数据为主。
(五)核验公示。作业完成后,作业服务主体向所服务镇(街道)提出初验申请,并提交附件1-2、附件1-3等相关资料。镇(街道)对申请资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并按不低于10%的作业面积进行实地核验。核验通过后,镇(街道)应指导作业服务主体填报《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附件1-5),同时要将附件1-2复印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0天。
(六)复核兑付。镇(街道)初验合格后,作业服务主体应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附件1-4和附件1-5。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各镇(街道)初验情况进行复核,核验通过后在新都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官方网站公示30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区财政局审核后,按时兑付作业奖补资金。
附件:1-1.新都区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实施主体申报表
1-2.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完成情况明细(公示)表
1-3.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 完成情况分村统计表
1-4.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
汇总表
1-5.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 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1-6.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 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表
附件1-1
新都区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实施主体申报表
作业服务主体基 本情 况 | 单位全称 | ||||||||
注册地址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范围 | |||||||||
秸秆机械化作业机具数量(台) | 拖拉机 | 秸秆粉碎还田机 | 物联网终端 | ||||||
秸秆打(压)捆机 | |||||||||
驾驶操作人员数量(人)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
申报意见 | 我单位已知晓《成都市新都区创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机械化作业奖补试点内容及要求,现向贵单位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相关申报材料,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责任,请予审核和评审。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拟作业地所在镇(街道)意见(签章) |
年 月 日 |
附件1-2
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完成情况明细(公示)表
实施主体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作业机手 | 作业车牌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村组 | 联系电话 | 种植情况(亩)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时间 | 业主确认 | |||||
小麦 | 油菜 | 还田 | 离田 | (年月日) | 签字留印 | ||||||
本页小计 | |||||||||||
注: | 此表复印件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照片和原始表交镇(街道)留存备查 | ||||||||||
社(小组)确认签字盖章 | 机手确认签字留印 |
附件1-3
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完成情况分村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 ||||||
组别 | 实施综合利用户数 | 种植情况(亩)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单位 | 社组负责人确认签字留印 | ||
小麦 | 油菜 | 还田 | 离田 | ||||
村(社区)统计人员: | 村(社区)负责人确认签字: |
附件1-4
新都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时间: | |||||||
村(社区) | 实施综合利用户数(户) | 种植情况(亩)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单位名称 或手机姓名 | ||||
小麦 | 油菜 | 还田 | 离田 | |||||
镇(街道)合计 | ||||||||
镇(街道)统计人员: | 镇(街道)负责人 确认签字: |
附件1-5
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 ||||||||||
申请者基本信息 | 组织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身份证号码 | 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
作业机具 | 作业信息 | 补贴资金(元) | ||||||||
机具名称型号 | 机具牌证号 | 物联网终端编号 | 作业村(社区) | 作业面积(亩) | 补贴标准 | 补贴总额 | ||||
还田 | 离田 | 合计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成都市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规定和要求。已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提供的资料、传输的信息真实准确。我若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作业服务所在镇(街道)意见 |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意见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备注:提交该表的同时,提供附表4(复印件)、作业轨迹数据。
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表 | |||||||||||
结算单位: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 结算时间: | ||||||||||
序号 | 作业补贴资金申请单位 | 联系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作业服务镇(街道) | 机械化作业面积(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合计(元) | |||
还田 | 离田 | 合计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1-6
附件2
成都市新都区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范围:新都区。
二、贷款贴息申请期限:2020年5月-12月
三、贴息对象:购置中央补贴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且在2020年1月-12月期间有正常还款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贴息标准:按照购机贷款单位在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银行贷款,不予贴息。贴息金额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计息金额为购机总金额扣除购置总补贴额后的金额。计息时间最高为12个月,低于12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
五、操作流程:
采取“申请-贷款-还款-申请-贴息”的程序实施购机贷款贴息试点
(一)申请:符合购机贴息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意向申请表》(附件2-1),经同意后自行办理贷款和购机。
(二)贷款:符合购机贴息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向银行提出购机贷款申请,银行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放款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购机贷款合同,并适时放款,借款人凭借银行放款和自有资金自主购机(所购机具需安装与“三合一”平台匹配的物联网终端)。
(三)自主还款:借款人向银行归还贷款,保留加盖银行业务专用印章的还款流水清单及相关还款证明。
(四)贴息申请:借款人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经镇(街道)初审的《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2)及相关材料。资料包括:申请贴息借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偿还银行借款本息年度流水单、机具购置发票、农机牌证(上牌机具行驶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五)审核兑付: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购机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并对贴息金额较大的、可能有疑虑的贴息申请进行抽验。经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将《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申请贷款贴息结算(信息公示)表》(附件2-3) 在新都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30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区财政局审核后,及时向申请者拨付贴息资金。
附件:2-1.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意向申请表
2-2.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 申请表
2-3.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申请贷款贴息结算(信息公示)表
附件2-1
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意向申请表
购机者信息 | 姓名/组织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注册)地址 | ||||||
社保卡号/对公账号 | 开户行 |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机具数量(台) | 购机总款(元) | 贷款总额(元) | 贷款期限(月) | ||
拖拉机 | |||||||
联合收获机 | |||||||
插秧机 | |||||||
合计 | ——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2
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
购机者信息 | 姓名/组织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注册)地址 | ||||||||||
社保卡号/对公账号 | 开户行 | ||||||||||
机具品目 | 机具数量(台) | 补贴总额(元) | 购机总款(元) | 贷款总额(元) | 贷款期限(月) | 贷款利息(元) | 贴息标准(%) | 贷款贴息额(元) | |||
拖拉机 | |||||||||||
联合收获机 | |||||||||||
插秧机 | |||||||||||
合计 | — | —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规定和要求。已真实购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我若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
购机者(签字): 年 月 日 | |||||||||||
镇(街道)意见 | 年 月 日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提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当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贴息借款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购机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流水单、机具购置凭据及农机牌证、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等复印件。
附件2-3
新都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申请贷款贴息结算(信息公示)表
结算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贷款贴息 | ||||||||||||
所在镇(街) | 所在村(组) | 购机者姓名 | 机具品目 | 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购买机型 | 购买数量 | 单台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价格(元) | 贷款金额(元) | 贷款期限(月) | 贷款利息(元 | 贴息标准(%) | 贷款贴息额(元) | |
合计 | —— | —— | —— | —— |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
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