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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西充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 阅读:262 | 编辑:西充县农业农村局李鹏飞 | 作者: | 文章来源:西充县农牧业局

西充县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户购机后向县农牧业局农机管理股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也可带机申请补贴),县农牧业局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一、购机

购机者根据需要可在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由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当场开具发票。

二、申请

购机后,购机者应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行)(也可携带所购机具),主动到县农牧业局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http://202.61.89.161:12018/)中录入购机者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核实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单台补贴额3000元以下的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县农牧业局进行随机抽查。对同一身份证年度内购买补贴农机具超过10台(套)或单台补贴额超过3000元(含)的购机情况,县农牧业局进行现场逐一核实和登记建档等工作,其中单台补贴额超过5000元的做好人机合影。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县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并出具上户手续。

、公示

核实购机情况后,对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购机者申请信息的则生效;否者,取消其补贴资格。

、结算

公示结束后,乡()农业服务中心在30天内将购机者的全套补贴资料上报县农牧业局,包括购机者身份证及银行卡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等。县农牧业局整理装订好补贴资料,报送县财政局。

、兑付

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全套补贴资料一定时间内,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应直接拨付该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