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 2022-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向全面全程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补齐播种、收获环节短板,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1〕124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2021〕60号)和《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阿坝州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意见》(阿州农函〔2022〕289号),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汶川县2022-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若中央、省和州级指导意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和绩效考核的统一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不纳入县级目标考核范围。
特此通知。
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汶川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7日
汶科技农牧函〔2022〕177号(关于印发《汶川县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