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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万源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 阅读:352 | 编辑:韩万禄 | 作者: | 文章来源:万源市农业局


  文件 

万源市农业局


万源市财政局

 

万农业〔2016164 

 

 


万源市农业局  万源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6—2017年万源市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技站、各乡镇财政所: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56号)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2016—2017年万源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实施政策

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2016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部分调整,未涉及调整的仍按《万源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万农业〔201583号)执行。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为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四川省2016—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我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4小类80个品目(见附件)。重点补贴我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水产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2015年执行的原《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需要申报审核确定的项目外,其它补贴机具品目按规定敞开补贴,应补尽补。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四川省2016—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已在网上发布通告。《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停止执行

(三)补贴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坚持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购机户应先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具体操作程序为:购机者购买机器后,持购机正式发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直补卡等规定材料到各乡镇农技站申请办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乡镇农技站收到资料后,把购机者身份信息和购买机具信息上传至万源市农机推广站,市农机推广站负责录入购机补贴系统,并打印购机补贴申请表;乡镇农技站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在购机补贴资金申请核实审批表上签字确认;收集和整理好补贴资料,上交到市农机推广站,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抽查,审核后实施兑付。

(四)装用国Ⅱ发动机的农业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时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6年第5号),自2016121日起,四川省停止补贴装有国发动机的农机产品。

(五)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我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自本通知后,购机者购机后本人应及时携带规定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乡镇农技站办理所有补贴手续。

二、明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责任

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过程的监管,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向销售地的市级农业局、市财政局书面报告。农机生产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由省内各级农业、财政部门暂停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或由农业部及其他省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生产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农机购置补贴。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尽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市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加强对政策实施、资金兑付、投诉处理、绩效考核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各乡镇农技站是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制、廉政责任制。严格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做好宣传发动,受理农户补贴申请,进行受益人资料审核,对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负责农户购机情况公示;各乡镇购机补贴经办人员要认真核实购机户的卡号(账户)信息、联系信息绝对正确,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兑现;按照规定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及上报工作,收集和整理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

(二)规范资金使用,强化实施监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市农业局要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申请的规范操作,市财政局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及监管,农、财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核查,对价格虚高、虚假宣传、申购异常、降低配置、投诉集中、骗补套补等情况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市农业局将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信息公开,定期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在万源市农业信息网设专栏公开,主要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及时将我省农机补贴品目范围和补贴额调整、补贴政策实时变动、补贴办理截至时间安排等事项宣传到乡镇、村、农户,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通告和解释工作。各乡、镇在市级农业、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要着重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补贴机具核实与监管、购机信息公示、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和补贴档案管理等工作。要及时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电话在乡、镇信息网或公示栏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乡镇农机部门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后,必须将核实结果在乡和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才能出具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成效。市农业局每年年底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考评,组织开展阶段性监督核查,确保资金安全。

 

         万源市农业局       万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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