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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18年度通江县农业局农机补贴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 阅读:345 | 编辑:通江县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通江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2018年度通江县农业局农机补贴办事流程

按照省、市购机补贴管理规定,我县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一般机具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先到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厂家委托授权的补贴机具经销网点自主选择机具、自主议价购机,再持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前来县农机推广站办理补贴手续,补贴资料经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最后将补贴款直拨到购机户账户。

为防止超买超卖,对购买量大(一年内或连续几年购买超过3台同类型机具)、享受补贴额高(单台补贴超过2000元)的补贴对象,由县农机推广站组织人员先进行现场重点核查后再办理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采取“先申请,再建设、验收,后办理补贴”的程序操作,按其分档目录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补贴额和实际补贴库容量,单库补贴上限为5万元。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购机后,应先到县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后,公示期满一个月之内由农机推广站将资料汇总,审核后报农业局、财政局审批并将购机补贴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机推广站,农机推广站一周之内将补贴资金直补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