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规范、有序运行,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部署,根据《通江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和健康运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为着力点,以加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和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要突出重点,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二是选准工作重点,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解决本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单位和责任主体,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把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核心内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为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上级负责对下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并把廉政建设和纪律要求作为责任状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透明、公正。
(三)立足实际,相互协调。通江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计财股,县农机推广站、县农机监理站、县农业执法大队、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在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工作和主要职能特点,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真正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购机补贴运行流程中各个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
三、工作内容
全面查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和廉政勤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以补贴对象确定、补贴资金管理和结算等环节为防控重点,在全县农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廉政风险点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
1、要认真探索建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
2、要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
3、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4、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5、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作用,利用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廉政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要通过编发警示教育材料、讲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廉政建设制度文件等形式,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一些地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干部职工,使警示教育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过程和日常工作中。
五、实施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进行,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防控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将该方案报县纪检监察局和市农业局备案。
(二)成立专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小组。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我县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购机补贴清查方案,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工作目标。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虚报冒领、骗补套补、拖延发放等问题,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我县对2018-2019年以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补助资金2000元以上的 购机农户实行台台见机见人,如实填写入户核实登记表,购机者和参加核实人员签字确认,不定期对全县49个乡镇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进行抽查,采取电话或者直接上门抽查的方式。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重点监督他们在购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售机价格上不能抬高,差额购机补贴不打折扣,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强化对购机补贴过程的监管。规范购机补贴程序,完善购机补贴资料,做到见机见人、人机一致、机号一致,从而,确保购机补贴整个程序符合省局规定要求。
(三)风险排查。全县农业系统涉及购机补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评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机率大小,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比如行贿受贿和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可能会导致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二级风险是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或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比如未按要求确定补贴对象、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等可能会导致一般违纪违法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一般损害后果或发生机率较低的风险,比如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全县所有相关农业部门要从岗位职责入手,通过领导提、自己找、大家评、集体定等多种方式来查找,也可从工作流程或权力运行过程入手,对应查找每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全覆盖、不漏项、不漏人(详见附表)。
(四)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根据查找确定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在确定的廉政风险中,一是属于工作职责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科学设定职责分工;二是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要在相关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三是属于权力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四是属于工作流程界定不清晰的,要重新绘制流程图,规范行政程序;五是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六是属于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加以监控和防范。
(五)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和教育 多次组织全县农机经销商和营业网点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六)总结考核评估:每年底,根据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完成情况,对政策宣传落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效等,进行全面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于12月31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通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0日
附件:通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风险环节 | 风险对象 (单位或人) | 风险表现及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主体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 | 单位 负责人 | ||||
政策落实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计财股、县农机推广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及承办人 | 表现: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规定或未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造成国家补贴资金流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行贿受贿以及套(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等级:一级 | 1.科学制定、严格执行本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报经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批准。 2.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程和制度。 3.重大事项的处理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6.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规定,对违规违纪操作的单位和人员,在行业内给予通报,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规违纪操作(套取骗取补贴资金、报大配小、配置不齐、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企业,向上举报取消其补贴资格。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计财股、县农机推广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具体经办人
|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
| 县农业农村局长、县农机推广站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长
|
表现:违反规定确定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结算不及时等。 等级:二级 | 1.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确定受益对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审核申请报补材料。 3.落实结算工作时限制和责任制,安排足够的人力,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 |||||
表现:政策宣传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档案管理不完善等。
等级:三级 |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主动、及时公开信息,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程序、办理地点、经销商名单、购机手续、咨询服务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农机购置补贴资料,确保资料完整、信息准确。 3.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定期公开资金额度使用情况。 4.按规定要求对购机信息和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在所在乡镇进行张榜公示。 | |||||
监督管理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县农机推广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及承办人 | 表现:监管重点不明确;机具核查工作不到位。 等级:二级 | 1.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加强购置补贴机具真实性的核查,责任到人。一定要在社、村、乡逐级核实后,县级最后按20%比例进行现场核实和电话普查。 3.对购买机具数量多、申请补贴额度高的补贴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控,事前严格审查、事后密切跟踪机具使用情况。 4.加大对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经销商履行经营承诺,严格按《产品目录》标准配置机具。 5.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积极认真对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补对象的购机行为进行核实登记,督促各经销网点搞好售后服务,同时组织并督促各购机户搞好农机作业服务。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县农机推广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具体承办人 |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 | 县农业农村局长、县农机推广站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长,购机户户籍所在地村长 |
投诉举报监管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县农机推广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及承办人 | 表现:不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类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和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调查不彻底;对问题地区或责任人未处理。
等级:二级 | 1.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层层签定责任书,个人作出承诺。 2.公布补贴咨询投诉电话,随时受理投诉举报。 3.指派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整理、登记,实行首问责任制,专本记录,及时调查处理。 4.对于经核查确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5.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坚决不走过场,保证检查质量。 6.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股、县农机推广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及承办人 |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 | 县农业农村局长、县农机推广站长、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