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通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及整改工作,巩固专项清理成效,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促进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
通江县农业农村局 通江县财政局
2019年5月25日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
及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川农函〔2019〕31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有效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虚报冒领、骗补套补,资金拖延发放,执行政策不规范不严格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开展重点排查、及时整改、从严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范围及重点
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底。采取访、见、听、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补贴额较大、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入户核验。重大违规行为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主要任务
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是否认真推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举措新要求。
(一)是否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否严格落实部、省、市、县有关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办理流程、补贴办理地点,以及落实川财办〔2019〕16号文件规定,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等。
(二)是否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主要内容:是否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级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农机经销商是否按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内容:所有销售补贴机具的经销商是否建立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安全培训台账,对经销商出具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农民身份证、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补贴行为等。
(四)是否强化政策宣传和全程全面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是否因地制宜、综合应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是否全面及时公开近几年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
(五)是否加强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主要内容:是否健全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再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
(六)是否严查严处违规行为。主要内容:是否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查实后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是否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主要内容:是否根据2018年10月启动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方案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围绕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购机户,抓住审核兑付、资金走向、机具去向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核实,进行整改,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个。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加强入户核查,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和“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及时处理违规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将自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察部门报告。
(二)工作总结。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进行总结,并报送县纪委监察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领导机构,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问题全面反映,整改到位。强化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依纪依法严处。对专项清理查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公安部门依纪依法进行严处,并对查出的问题汇总、分析,及时公开曝光。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