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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遂宁市农业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实施省级督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9日 | 阅读:342 | 编辑: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遂宁农业局

遂宁市农业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实施省级督查的情况通报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川农业〔201868号)要求,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潘海平带队的省级督查组一行5人于920-21日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查情况

督查组在听取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射洪县瞿河乡、太乙镇,蓬溪县大石镇和红江镇开展了入户调查,随机抽取2017年以来的购机户30户,对30余台套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补贴资金兑付的真实性、时效性、政策落实及服务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个别在外作业机具,当场通过电话核实相关情况,走访了购机农户,了解了农机作业情况及经营收入情况。督查组认为,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是购补政策实施启动及时。通过制发文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启动购补,强化政策宣传,公开政策信息,创新政策举措,追加补贴力度,截至8月底,全市已接受购机者的补贴申请499户,申请补贴金额168.363万元,实际补贴119.287万元,补贴机具621台套,中省市农机购补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我市于2015年和2017年相继出台政策,对购置秸秆还田专用机械和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联合收割机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市级累加补贴到50%30%,对秸秆还田机械作业进行10-20/亩的作业补贴。2017年将市级累加补贴范围扩大到粮油精量育播、栽插,高效植保、联合收获、秸秆综合利用等薄弱环节所购置的机具,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累加补贴到30%,对购置烘干和秸秆还田专用机械在中央补贴基础上累加补贴到50%。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兑付市级累加补贴367万元,秸秆还田作业补贴266万元,有效地推进了全程全面机械化。

二是补贴程序制订严格规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财政部门紧密配合,因地制宜地出台了《遂宁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和简化了程序,真正实行“一站式”服务,效果很好。

三是补贴资金兑付足额及时。遂宁农业、财政部门十分注重补贴的兑付工作,定期研判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供需匹配情况,建立健全了补贴资金余缺调剂机制,有效合理调配补贴资金,真正做到农业部门能按时限要求报送补贴兑付资料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能按时限要求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督查中没有发现违规整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情况。

四是补贴信息公开全面及时。2017年以来,遂宁市、县(区)农业部门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上均建立有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市农业局还在遂宁市农业信息网上开辟市农机购置补贴专栏进行信息公开。经部、省、市不定期抽查,遂宁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符合上级要求。

督查中,督查组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射洪县存在由经销商代办购机补贴,蓬溪县存在补贴兑付时间较长,购机户申领补贴往返超过一次等。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要求,市县(区)党政要高度重视,形成部门合力。要注重务实创新,确保工作实效。要严格执行政策,建立长效机制。要狠抓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一卡通”清理。

二、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点

下一步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好919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监管。各级涉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学习,随时掌握政策实施新动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要承担起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责任,共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安全平稳实施。

二是各级农业部门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近期通报的涉及补贴资金所发生的相关案例,搞好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督促补贴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降低廉政风险,同时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追责,以达到教育之目的。

三是大英县财政局和船山区财政局要严格执行购机补贴资金监管要求,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及时纠正将2017年以来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划致当地农业局进行资金兑付的做法,承担起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主体责任,同时认真清理2016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确保所有购补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四是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级应该细化的部分必须全部细化,重点在购机程序、补贴资金兑付必备材料清单、补贴资金兑付时限、信息公开以及限时办结、一次性告之、AB岗等制度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细化应用等;需要单独制订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要尽快制订有完善的实施办法,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

五是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可以采取电视报刊广告、流动宣传车、专栏、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六是进一步优化购机补贴流程。购机补贴申领程序要简洁、清楚,便于操作,广泛宣传到位,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让购机者只跑一次路。

七是进一步缩短资金兑付时间,要把补贴资金兑付时限控制在3个月之内,明确补贴各环节办结时间。

八是进一步提高购补政策信息公开的质量。公开内容尽量以正文形式出现,少用附件而便于浏览。必须在购机户所在村社进行公示。公开内容与标题要一致,标题不得太简单而不便识别。公布购机者信息时,必须要有公告单位、公告时间与时段等,不得有其隐私信息。公告购机者信息一年公布两次即可,每年1月份公告上年12月底前结算完毕的购机者信息,年中关闭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结算完毕后,再完整公布上年购机者信息。每年12月份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于次年1月份内在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布。公布的购机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一旦有变,必须及时报告市农业局,并且对使用相关电话者要告知其电话为对外公布的投诉或举报电话,一旦有来电抽查、投诉、举报要积极响应。

九是进一步坚决禁止差价购机,让经销商去申领或代办补贴的行为,尤其是射洪县要坚决纠正和整改。

十是尽快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农机生产商、经销商及相关人员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在购补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告。

 

 

遂宁市农业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18928日    

 

 

抄送:省农业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