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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潘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松潘县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 阅读:85 | 编辑:松潘县管理 | 作者: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 文章来源: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关于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

补贴流程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正、公平地落实给农户,结合使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我县将严格执行以下购机补贴程序:

 一、政策公告。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公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补贴对象、申请程序、补贴机具目录、工作机构、咨询电话以及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区内公告。

二、自主购机。只有购买“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录入的机具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在了解政策的基础上,从补贴目录中自愿选择机型,自愿选择经销商全额购买,经销商为购机者出具正式发票和售后三包服务凭证,在企业购机补贴系统中录入供货信息,上传正式发票。经销商应保证所售机具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购机者应在经销商的指导下现场查看所购机具信息与企业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一致方可签字确认。如经销商录入系统的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等与实际销售的不一致,购机户则无法进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经销商承担。

三、申请补贴资金。购机者持正式发票、身份证、户口薄(合作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申请补贴资金。

五、确定补贴。县农机监理站对已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购机户进行购机核实,主要核实购机具的真实性、分档名称对应的补贴额、所购机具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是否与“系统”录入的一致。为了保证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

县操作员登录“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录入,购机者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六、兑付购机补贴款。县农机监理站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将审核后的购机补贴资金发放到购机者“一卡通”账户。

七、退货规定。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结算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县农机监理站,经县农机监理站同意后方可退货;对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收到退回的补贴款后应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书面告知县农机监理站。县农机监理站应及时对已退货的产品进行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