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核查方案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央省市购机补贴工作要求,为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购机补贴核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机具核实方式
(一)机具报补核实
对中央补贴5000元以下机具由各镇农机人员核实机具,并人机合影发送农发局农机管理科,购机户带购机发票、身份证到农机管理科办理报补手续。
对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和中央补贴5000元以上的机具,需事先申报,同意购机后进入购机程序,报补时需由区农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机具(人机合影)后,方能报补。
(二)机具常规检查
坚持机具常规检查。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购置的机具每年检查2次,并把逐台核实的检查台帐报农发局备案;区农发局每年组织2次全面监督大检查,做到乡镇全覆盖,采用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补贴5000元以上和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逐台核实,对其它补贴机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二、工作职责
镇(街道)工作职责。负责对所受理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全部核实,核查比例100%。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
区农发局工作职责。负责项目报补阶段的机具核实工作,并组织开展机具常规检查。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和检查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机具报补阶段的资料核实,电话抽查购机户核实。具体要求,电话抽查比例50%以上,提供信息不准确,现场核实。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央省市购机补贴工作要求,为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开展购机补贴核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机具核实方式
(一)机具报补核实
对中央补贴5000元以下机具由各镇农机人员核实机具,并人机合影发送农发局农机管理科,购机户带购机发票、身份证到农机管理科办理报补手续。
对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和中央补贴5000元以上的机具,需事先申报,同意购机后进入购机程序,报补时需由区农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机具(人机合影)后,方能报补。
(二)机具常规检查
坚持机具常规检查。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购置的机具每年检查2次,并把逐台核实的检查台帐报农发局备案;区农发局每年组织2次全面监督大检查,做到乡镇全覆盖,采用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补贴5000元以上和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逐台核实,对其它补贴机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二、工作职责
镇(街道)工作职责。负责对所受理申报的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进行全部核实,核查比例100%。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
区农发局工作职责。负责项目报补阶段的机具核实工作,并组织开展机具常规检查。具体要求:一是机具核实和检查要求见人(购机者本人);二是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三是见票(购机发票);四是实行谁核实谁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有序进行。
区财政局工作职责。负责机具报补阶段的资料核实,电话抽查购机户核实。具体要求,电话抽查比例50%以上,提供信息不准确,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