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补贴对象购机后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购机机打发票原件到区农机管理科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和补贴额度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增加事前申报环节,经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区农发局审批签字后,方能购机。
一、公告。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公告、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2018/BuTCP/list/)和区门户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shuangliu.gov.cn/slqzfmhwz/c122604/zizhan_list2.shtml)公告等方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申请流程、《四川省 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一览表》、购机补贴工作机构、咨询电话及相关要求等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进行公告。
二、购机。购机者在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经销商处自主选机购机,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要求经销商出具购机发票。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申请补贴。购机者购机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或其它账号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农机管理科办理申请补贴手续。经核对无误收齐资料后,把信息输入管理系统,系统公示7天后生效,并向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区农业农村局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录入、公示、结算、内审、党组会审定等程序。
四、机具核实。购机者购机后,需各镇(街道)负责农机工作的人员现场核查机具签字确认和人机合影;对单机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人员现场核查机具签字确认和人机合影;牌证管理机具要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牌证照。
购机者两年内不得转卖和转让享受补贴的农机,若违反规定,一经区级或区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查实,必须退回财政补贴资金,并取消今后5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
五、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将归纳整理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生成《双流区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在购机者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取消其补贴资格。本年度项目结束后,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随时查阅。
六、结算与兑付。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工作进度向区财政局集.中提交相关资料,经会审资料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向区财政送达兑付中央补贴资金的函,区财政局在收到函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