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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18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 阅读:385 | 编辑:什邡市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什邡市农业局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制度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根据省厅、德阳市局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责任内容

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落实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科学制订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统筹农机化全面发展;严格执行补贴工作程序,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工作部署,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进度;用好管好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严明补贴工作纪律,强化监督制度,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

二、责任实施

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对本级责任制的实施负责。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相关业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三、责任奖惩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责任制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镇(街道)给予表扬。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视情况采取行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四、责任追究

对于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属于管理部门责任的,视情况将采取定期不定期通报的方式向全市通报,对于严重影响什邡市形象的,要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属于个人责任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什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