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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什邡市农业局 什邡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 阅读:236 | 编辑:什邡市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什邡市农业局

什农业〔201838





 


 


什邡市农业局   什邡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什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效发展,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以及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德农装2018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什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附件:什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什邡市农业局    什邡市财政局

                   201851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财政局。

什邡市农业局                            2018518印发

附件

 

什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以及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德农装2018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为基本要求,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战略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需求,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装备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复式多功能农机化机具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推动普惠共享,深入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机化薄弱地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社会和农民群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市执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由省农业厅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市)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以及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2020年什邡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开。我们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倡导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市农业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申请时购机者需本人持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建议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等资料,向市农业局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于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继续执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四)受理与资金兑付。市农业局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资料进行核查,组织核验机具。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汇总提交结算申请资金后,市农业局拨付资金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对安装类、设施类和安全风险较高类等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兑付补贴资金。

年度内,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200万元。年度内超出最高补贴额限额的,市农业局将不再予以受理该购机者补贴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按省、市文件要求,成立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经市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派驻组参加,接受监督。

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把资金落实和结算兑付工作放到突出位置。补贴工作启动实施后,市农业局将加快结算进度,及时提交补贴结算资料、资金申请和兑付工作,市财政局确保按时落实补贴资金。力争补贴资金落实和结算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将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管力度,加快补贴实施进度,严格补贴资金使用,确保补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强化工作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加大购机补贴实施全程特别是实施进度、机具核验、信息公开和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市农业局将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于工作中发现和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违规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严格规范补贴实施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不得代替购机者到市农业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cagri.gov.cn/ztzl/njgzbtxx/)内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及时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并对受益农户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实现全程透明操作,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按规矩、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坚决不碰红线、不逾底线。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内控机制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每年1215日前,各镇、街道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什邡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监督电话:0838-8202054

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8-8103371

附件

 

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耕整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1.4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3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