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
制 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政策工作的开展,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德阳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对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审核;
2.对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的惩处;
3.对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的调整;
4.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股股长为成员的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组,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讨论和决策。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需集体决策的购机补贴事项由具体经办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确定参会人员后,由农业机械化股负责组织召开。
2.提交集体讨论事项的人员在会议上陈述需讨论事项内容,详细介绍相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会人员充分讨论,认真研究,积极献计献策,经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书面建议。农业机械化股做好会议记录。
4.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立即执行。
四、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组成员名单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组成员
名 单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重大事项、政策工作集体决策工作组成员组成名单:
组 长:王云海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明宏 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邱 军 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赵 刚 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
张兴建 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