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
制 度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9〕464号)和《什邡市农业局、什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落实,购机核实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什邡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核验内容,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核查主要内容包括: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购机行为的真实性等。
一、购机核实。我市购机补贴核实部门为市、镇(街道)两级核实,核实采取入户核实的方式。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就地现场核实机具、发票、本人一卡通或其它银行账号和其它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机合影,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还要核实是否到市农机监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核实完后购机户在《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户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二、跟踪核实。所有机具实行镇(街道)核实的制度,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在接到市农业农村局的名册和核实表后,要及时安排核实人员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或作业现场跟踪核实补贴机具。要见到机具和购机户本人,认真对照合格证、身份证信息与申请登记的机具和购机户本人是否相符,同时要核对购机发票和机具编号。核对一致后,填写核实登记表。并拍摄人机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现场核实率要求达到100%,核实结束后存档备查。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核实不通过,坚决不予登记和拍照;
三、随机抽查复核。为保证达到核实要求,在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核实的基础上,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一起进行随机抽样入户核实,核实比例不得低于补贴机具的30%。对补助资金在5000元及以上的实行100%核查。
四、上级部门督察核实。工作结束后,应主动配合并接受上级督查组所采取的电话抽查、现场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补贴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的监督检查核实。督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实施中购机农户和经销企业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经办人员要进行警告、约谈,直至调离岗位,问题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操作、售后服务质量差、购机农户投诉较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要作出严肃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上报德阳市农业农村局查处。
现场核实工作可以分期分批进行,电话抽查在乡镇核实后至全年补贴工作结束时不定期进行,跟踪核实务必要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或作业现场,认真核对有关资料信息。核对后实事求是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户核实表,核实组成员和购机户本人分别签字确认,核实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核核实表存档备查。
什邡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