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具体办理程序为:
1、自主购机、培训及牌证管理。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对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须到县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
农机产销企业在售出补贴机具时要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机者姓名、住址及机具生产企业、型号、动力编号和出厂编号等相关信息。同时,负责搞好机具的安全操作和常见故障判断及维护保养等培训。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补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审核录入。各乡镇(街道)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5日内完成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形成签收记录表,并立即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3、核验核查。录入之日起,20日内完成逐台核查,形成核查记录表和单台补贴额800元以上的机具核查影像资料(机具铭牌、动力铭牌和人机合影照片)。
4、同步公示。对通过核查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时,实行村务公开栏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网上公示同步进行,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期满汇总本乡镇(街道)本批次公示结果。
5、申请结算。公示无异议的,应于公示期满5日内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申请结算,导出结算明细表一式肆份,并按原规定签字盖章。
6、报送资料。申请结算后,5日内将购机申请材料、签收记录表、逐台核查记录表、公示结果汇总表、结算明细表和公示、核查影像资料(电子档)报送县农机购补办审核。
7、县级核查。县农机购补办收到乡镇(街道)提交补贴材料时,资料齐备、符合要求的要进行签收并填写县级签收记录表,并于25日内成批开展审核及抽查工作,形成县级核查记录表。成批核查无疑虑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兑付资金。
8、兑付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机购补办提交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25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将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强化补贴资金监管。兑付给个人的,在完成县级审核后,由各乡镇(街道)于5日内导入绵阳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