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2018年-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农委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农机〔2018〕14号)精神,结合邛崃市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做好2018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绿色发展要求,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业从业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邛崃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资金规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厅下达的中央资金规模和批次情况进行安排。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按照《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它机械等15大类38小类100个品目(详见附件1)。我市将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QiongLaiShi)与邛崃市政府信息网站农机补贴专栏(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njbtzl/zt_ljbt.shtml)及时对外公告。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确定
(一)补贴对象确定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补贴数量确定
同一农机生产企业单天录入补贴系统机具最高30台,同一农机生产企业单天销售机具补贴资金总额最高100万元。同一身份证年度内个人购机数量不超过5台(套)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其他小型机具不超过10台(套),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年度内购机数量不超过10台(套)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其他小型机具不超过30台(套),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补贴方式
(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按照省、成都市农委对购机补贴政策的要求,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我市对补贴机具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有关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市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鼓励开展带机申请补贴。补贴对象为个人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农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者;补贴对象为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其对公账户兑付。
(二)享受成都市级累加补贴政策的机具按 “先申请、后购机” 的补贴程序,由农林局审核同意后方能购机申报补贴。
(三)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
(四)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所有人应先申领牌证后再申请补贴。
(五)在补贴资金不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六、补贴程序
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
(一)购机申请。购机者在购机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惠农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实行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的村(社区)、镇(乡、街办)办理补贴核查申请手续。若购机户为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农业服务组织,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开户行名称及账号。经村(社区)、镇(乡、街办)收齐核对所有资料、核实真实购机后,在《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上签上“购机属实,同意申请”并签上核查核实人姓名,再盖上所在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
(二)机具核查核实。各镇(乡、街办)、村(社区)在购机者申请补贴时要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填写《邛崃市2018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检查核实表》。
对单机补贴资金在2万元及以上的,在镇、村核实的基础上由市农林局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对重点机具和补贴数量较大的要逐台核查。
对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的验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库容量和补贴资金。
(三)申请补贴。购机者持经镇(乡、街办)、村(社区)核查核实后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检查核实表》和所有资料到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申请补贴。市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对购机申请的相关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及时准确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者个人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经系统公示7天无异议则生效;若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购机者本人持下列资料到市农发局农机科办理补贴申请:
1.加盖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的《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
2.加盖村委会(社区)、镇(乡、街办)公章的《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检查核实表》。
3.人机合一照片一张。
4.经销商开据的正式发票复印件一份。
5.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牌证的机具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四)补贴公示。经对购机资料合规性审查和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农业和林业局农业装备科及时汇总生成2018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人员信息公示表,我市将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QiongLaiShi和邛崃市政府网站农机补贴专栏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njbtzl/zt_ljbt.shtml及时对外公告,同时公示到购机者所在村(社区)。两种方式公示期均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兑付购机补贴款。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汇总表明细、补贴发票需报市农林局党组会审核通过后在30日内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在30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划拨到市农林局购机补贴专户;市农林局财务科在30日内将购机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户“惠农一卡通”账户上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的银行账户上。
七、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和林业局职责。邛崃市农林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主要职责包括:①牵头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②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③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④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⑤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⑥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⑦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二)市财政局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市农林局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
(三)镇(乡、街办)人民政府、村委会职责。负责本镇(乡、街办)、村(社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负责对购机申请人身份、购机真实性和申请资料的审查核实;开展补贴机具核查核实;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机信息进行公示等。
(四)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职责。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机工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农林局、市财政局组成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资金安排、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①加大对购机情况核实力度,特别是对补贴额在2万元以上和购机数量较大的机具要进行重点核实;同时市农林局要组织财政、纪检等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现场检查、电话抽查(做到每批次现场检查一次),建立机具检查台账,防止出现违规套购和转卖补贴机具从中牟利的行为。②加强对购机情况真实性的核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建立机具台账,实施重点监管,事前严格审查、事后密切跟踪机具使用情况。③加强补贴机具退换货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三)公开信息,阳光透明。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将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邛崃市政府门户网站购机补贴专栏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市农林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各类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督查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的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项目督导组、财务科、片区农业综合服务站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严厉查处虚假购机骗取补贴、倒卖补贴机具非法获利、退货不退补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
邛崃市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8-88799315,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监督、举报电话: 028-88791282。
(五)强化考核,注重实效。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把制度建设、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投诉处理、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作为绩效的主要内容。年终将接受成都市考核。
九、其他相关规定
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事宜,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报邛崃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讨论议定。
附件:1.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邛崃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3. 邛崃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管台账
4. 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申请表
5. 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补贴检查核实表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 邛崃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8日
附件1
2018-2020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8小类100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2 开沟机
1.1.3 耕整机
1.1.4 微耕机
1.1.5 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
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培土机
3.1.2田园管理机
3.1.3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打蜡机
6.3.3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2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邛崃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邛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秦俊宁
副组长 邛崃市财政局局长 王 祥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局长 张小君
成 员 邛崃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卫利玉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黄 胜
邛崃市农业和林业局纪检组长 汤银君
主要职责:共同研究补贴资金分配,购机补贴重大事宜,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邛崃市农林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附件3
邛崃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监管台账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住址:
购置时间 | 机具名称 | 数量 (台/套) | 分档名称及型号 | 机具使用情况 | 农机作业服务内容 | 农机作业服务面积(亩) | 土地流转面积(亩) | 备注 |
附件4
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申请 者基 本情 况 | 购机户姓名 (或组织名称) | 性别 |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 地址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
"一卡通"存折账户姓名 | 与购机户的关系 | “一卡通”户主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存折账号 | 开户行 | ||||||||||||||||||||
所购机具情况 | 机具品目 | 分档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 (台) | 生产企业 | |||||||||||||||||||
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镇乡 人民 政府 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市农业和林业 局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备注:严禁倒卖机具 | ||||||||||||||||||||||||
附件5
邛崃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检查核查表
购机者基本情况(包括合作购机者) | 姓名(或组织名称)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购机情况 | 机具出厂编号 | 发动机号 |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数量(台) | 购机时间 | 生产企业 | ||
村民委员会检查审核情况 | 审核人(两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镇乡人民政府检查审核情况 | 审核人(两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农业和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购机者签字 | ||||||
备注:严禁倒卖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