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公 告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时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区所有镇(街道)。
(二)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原则上当年申办补贴,因资金规模不够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三)资金分配与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1个小类101个品目,机具种类范围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具体种类及补贴标准详见青白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QingBaiJiangQu/details/28858.html。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全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对于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资质,仍按《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如有调整,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最新规定执行。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分类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对轮式拖拉机,除动力换挡和无级变速等档次外,其他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总体不超过15%,对保有量过多或技术相对落后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总体不超过10%。
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且不超过20个档次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含新能源农机),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
除上述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和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玉米去雄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获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 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自走式棉花收获打包一体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全面实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测算比例15%的,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及时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调整。发现同档次同品质的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综合研判后,应当及时相应下调此档机具补贴额,如发现劣质产品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要严肃查处。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先来先补,用完为止”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优先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
(二)补贴数量及补贴总额。同一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不得超过6台(套),或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不得超过15台(套),或中央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并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已在其他项目享受过补贴的机具,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补贴,重复报补造成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
四、补贴方式和操作程序
(一)补贴方式及时限要求。在全区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将取消补贴资格)。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申请和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通过对公账户转账。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办理牌证照。对已完成牌证照登记的机具,可不再重复核实。
(二)操作程序。根据省、市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对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机具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即:购机者可先自主购机,其后带机(或预约上门核实)办理申请补贴,按照“申报补贴、购机核实(复核)、补贴公示、补贴兑付”的程序实施。
咨询机构:区农机与信息化中心 02860304019
大弯街道综合服务部 02883619632
大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83626605
弥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83673003
城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83630791
姚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68316597
清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83657992
福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2889300373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