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和林业局
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
公 告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精神,经青白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区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实施时间及资金规模
我区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资金规模以上级部门安排的为准(具体可到区政府网站区农林局子网购机补贴专栏查询,网址: http://10.190.24.17/qnfj/649714/657365/index.html)。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种类及补贴标准详见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cagri.gov.cn/ztzl/njgzbtxx/或区政府网站区农林局子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
(一)中央补贴。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验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库容量,单库的补贴上限为5万元。
(二)市级累加补贴。市级累加补贴按照市、区农机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执行,原则上单台累加补贴后不超过国家标准的50%。目录内所有机具实行市级资金累加补贴。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包括农民和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专合社组织、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同等条件下优先补贴农民(农机)专合组织、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同一农民(居民)年度内原则上享受补贴农机具不得超过10台,且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原则上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不得超过20台,且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60万元;单台机械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不得超过25万元;同一农机产销企业单天录入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单天录入的补贴机具台数不得超过20台(套)。
四、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五、申办程序
根据省、市要求,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只享受中央补贴的机具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即:购机者可先自主购机,其后带机办理申请补贴,按照“申报补贴、购机核实、补贴公示、机具复核、补贴兑付”的程序实施;对享受市级累加补贴的机具实行 “先申请、后购机”的程序,即:购机者需先填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后简称购机申请表)待审批后,方可按“自主购机、申报补贴、购机核实、补贴公示、机具复核、补贴兑付”的程序实施。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按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未在申请年度完成建设的,可在次年度申请验收办理补贴(但必须是次年补贴目录内产品)。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验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库容量,单库的补贴上限为5万元。
“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具体程序(中央补贴机具):
1.自主购机。购机者到符合条件的经销商(生产企业)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生产企业)应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
2. 申报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应及时携带机具(无法移动的机具可提前预约上门核实)到辖区内农业综合服务站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同时带上下列资料:
(1)个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惠农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居民申报补贴还需土地流转合同或农业生产证明。
(2)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购机核实。购机核实采取乡镇核实为主、区级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农业综合服务站须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资料齐全、核实无误的,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机具信息和购机者信息。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及时与乡镇(街道)指定的专门人员对机具进行核实,做到见人(购机者本人)、见机(机具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的机具信息一致),见票(购机发票)。同时做好购机者、机具相关信息采集工作,人机合影、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的照片应清晰并编辑上购机者的姓名保存(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每月送本辖区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资料时一并交区农机中心存档备案。经核实无误的,按要求签字确认。购机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补贴申请的,按自动放弃补贴处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补贴资金已用完的不受理。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4. 补贴公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归纳整理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生成《XX年度青白江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信息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盖章后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将取消补贴资格。
5. 机具复核。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的,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每月1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报区农林局汇总。区农林局对全区该批次申请补贴机具通过现场核查、电话抽查后,在《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名单核查表》上签字确认。区财政局可在区农林局复核的基础上对补贴机具进行抽查。
6. 补贴兑付。复核无误的申请补贴结算汇总表经区农林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后,由区财政局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至购机者账户。
“先申请、后购机”的程序(市级累加补贴机具):
购机者需在自主购机之前,先填报《补贴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并经审批,其余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与“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相同。需注意《购机申请表》有效期30天,过期未购机该申请自动作废,因此购机者在《购机申请表》审批后应及时购买机具。
咨询机构:区农机与信息化中心 69920716
弥牟红阳农业综合服务站 83305093
大弯大同农业综合服务站 83695660
城厢农业综合服务站 83630262
祥福农业综合服务站 89320370
龙王农业综合服务站 89307003
姚渡农业综合服务站 83670013
清泉农业综合服务站 83657992
福洪农业综合服务站 83305221
人和农业综合服务站 83653866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和林业局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