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0﹞24号)精神,省市上级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我区《2019年-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青农发﹝2019﹞41号)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补贴机具品目。按照农财两部新要求,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机具装备,以及茶叶色选机、茶叶输送机、茶叶压扁机、果树修剪机、食用菌料装瓶(袋)机、果园轨道运输机、秸秆收集机等助力丘陵山区和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纳入我省补贴范围。
二、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将补贴受益信息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
三、“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做好新产品备案工作”按照省市另行文件要求执行,本级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具体执行时中央资金优先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四、因2019年末我区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对我区方案中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作调整:原规定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录入信息及结算申报,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申请受理、录入信息及结算申报;乡镇(街道)职责变更为: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负责购机者信息和购机真实性的核实,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整顿。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