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核验制度(试行)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制度、规程、流程有关要求,制定我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一、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一卡通”或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通过现场申请和手机APP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完成初审。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一卡通”或银行卡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一卡通”或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一卡通”或银行卡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补贴机具录入后,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村社在13个工作日内对补贴机具现场逐台核验,核实后填写补贴机具信息核验表,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辖区内购机者购机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可与集体会商同步进行,通过后登记立册。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购机者纸质申请资料1套、补贴机具的出厂编号(发动机号)铭牌及现场核机人员人机合影照片及时存档。
(六)补贴兑付。对受理、公示后的机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
(七)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有违规嫌疑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附:平武县2021年补贴机具信息核验表
2022年1月
平武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逐台核查记录表
镇乡名:
序号 | 姓名或组织名称 | 联系电话 | 村组 | 机具品目 | 机具型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数量 | 单台中央补贴 | 总补贴额 | 最终销售总价 |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 | 是否真实购机 | 机具铭牌是否规范 | 生产企业是否相符 | 机具型号是否一致 | 出厂编号是否一致 | 动力编号是否一致 | 单台成交价格 | 与本表所列不一致的机具信息 | 购机者签字 |
说明:1、组织农业、财政、纪检、村社干部等2人及以上进行实地、逐台核查。
2、对补贴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要进行人机合影,存电子档。
3、机具报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要采取照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存电子档。
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