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购机者在申请补贴时必须提供本人信用社银行卡账户并签字确认。
二、同一类机具补贴标准相同,不超过30%,实行定额补贴,按照《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确定的机具补贴额度执行。
三、我县常用补贴机具:微耕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植保机械、茶叶加工机械等。具体机具型号查阅《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
四、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五、补贴额在1000元以下的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超过1000元(含)的农业机械实行先申请后购机,购机后立即到农业部门录入购机者身份信息和机具信息。
六、无论何种方式购置补贴机具,购机者都要在购机完成后凭发票和实物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站申请核实,并填写核实表,加盖乡镇农业服务站公章。
七、购机者申请国家补贴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乡镇农业服务站盖章的核实表、信用社银行卡账户、人机合一照片,到县农业局农机推广站申请补贴。通过核实,信息真实的立即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八、我县经销商和经销网点由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和网点悬挂生产企业授权的标志标识,补贴机具在醒目位置必须有农机推广鉴定证铭牌且在有效期限内,购机者需要认真辨识。
九、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机具品牌、自主商议价格。
十、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再申请购机补贴。
十一、补贴申请录入后,经农业局审查、公示生成批次补贴汇总表及明细表,10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束,签字盖章确认,送财政部门审核兑现。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抽查结束,把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的银行账户内。
十二、特别提醒
1、购机者超过规定时限或资料失真的,导致不能申请补贴或延期办理补贴,责任自负。
2、购机者提供的信用社银行卡(账户)必须本人签字确认,其余方式确认无效。
3、购机者在购机过程或者售后服务过程中出现分歧和纠纷的,向农业局反映或投诉,任何擅自做主的过激行为责任自负。
4、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投诉电话:0827-3119893,0827-6333775。
平昌县农业局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