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监管,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一、核验主体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责任主体是县农业局。
二、核验范围
年度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
三、核验方式
分为资料审核和机具核查。资料审核是指县农业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购机者提供的补贴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机具核查是指县农业局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核验内容
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核查主要内容包括: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购机行为的真实性等。
五、监督检查
县农业局加强对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财政局强化对本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抽查。
六、其它规定
县农业局制定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实施细则。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线索涉及的机具应现场核验。补贴机具核验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保留档案备查。
七、本制度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