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补贴资金及时间:2017年我县结转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658.322万元,从2017年7月开始执行,12月进行年度核算和资金结转。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纳入《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都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四川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确定补贴标准执行,实行定额补贴。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数量:普通农户同类型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0台,企业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15台套。
四、补贴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五、操作程序:
六、经销企业:由生产企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在农业局备案。
七、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6333775 监督电话:3118983
平昌县农业局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