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郫都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5年01月11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郫都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郫都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1日 | 阅读:363 | 编辑:李慧 | 作者: | 文章来源:本地

  

23.pdf


成都市郫都区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范围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018-2020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它机械等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详见附件1)

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为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四川省将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以下简称“新产品试点”)。对经过新产品试点基本成熟、取得资质条件的品目,可依程序按年度纳入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和新产品试点具体办法按农业部规定执行。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测算办法按照农业部规定执行。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由最先发生的县级农业部门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并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并已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视情况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补贴数量及补贴总额

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外,同一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不超过2台,同一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5万元。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农机具的数量不超过15台,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补贴农机具数量不超过20台,同一生产企业单天销售机具补贴资金不超过40万元。系统公示期天数为7天。

四、补贴方式及执行程序

(一)、补贴方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未能补贴的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对个人购机者,补贴资金原则上汇到“惠农一卡通”上;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资金原则上汇到其基本账户。

市级累加补贴机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实行“先申请,后购机(建设)”,即申请累加补贴机具、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要先到所在街道办填写《郫都区补贴农业机械购置申请表》,经所在街道初审后报农林局,由农林局出具《2018郫都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确认通知书》或《2018郫都区农机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组织)拿到通知书后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自行议价购机,购机后再按照一般补贴程序完成后续所有程序。

(二)、执行程序

1、购机

自政策实施之日起,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生产经营组织)根据需要,在省内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正式发票。

2、申请核实机具

购机后,购机者本人携带所购机具和身份证、购机发票、“一卡通”存折原件和复印件;生产经营组织法人携带所购机具、购机发票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账号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申请核实机具。能够移动的机具带机申请,不能移动的机具可预约上门核实。

各街道应有专人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并确定固定办理地点。办理人员接到申请后,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办理人员逐台核实机具,要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仔细核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核实无误后填写《郫都区 )年购置补贴农业机械核实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所在街道综合服务站盖章确认。

单台中央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机具还需经当地村委会在核实证明上盖章证明。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和林业局窗口办理登记入户,后在申请补贴时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登记入户的,需由购机者作出说明并经相关部门盖章证明。

3、录入系统

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进行补贴资料合规性审查合格后,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四川省XX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林局将对各街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由于购机者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未能准确及时录入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造成购机者所购机具不能录入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由生产企业和购机者自行承担责任。

4、级核实

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根据录入系统数据,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补贴总额在30000元以下的机具进行随机电话或实地抽查,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和补贴总额在30000元以上的机具采用逐台核查方式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先建后补的产品,进行逐项验收、做好台帐。

5、报送结算资料及公示

经各级审查核实无误后,街道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分批次在系统上导出结算资料,并对本街道本批次购买补贴机具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取消购机户(购机组织)补贴资格,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街道办事处分批次将结算资料和购机户提交的所有补贴资料报送农林局。

6、结算兑付

  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对各街道的结算资料进行汇总和累加补贴补充。农林局汇总编制《郫都区ⅩⅩ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和《郫都区ⅩⅩ年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按财政局要求填报《郫都区财政局专户再支出审批表》,交财政局审核无误后,财政局将补贴款划拨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卡或转账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

  以上程序不能减少或颠倒。购机户、产销企业在买卖机具时,应主动查询我农机购置补贴额实施进度。

六、市级累加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8年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资金累加补贴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市级累加补贴类型、数量

2018年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资金中,累加补贴可用资金为75万元,原则上按《成都市郫都区2018年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资金补贴机具类型、标准一览表》(附件二)规定的数量和种类执行,5种机具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若其中某项资金有剩余,可调整到其他项使用。若累加补贴总资金量超过75万,则扣减最后一台或几台指标。

(三)、由于累加补贴指标有限,为让广大农户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了解知晓政策,累加补贴申请表填写时间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公开后15天后,由符合条件的组织按照购置累加补贴机具程序申请。补贴指标原则上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本年度没有申请到市级累加补贴的购机者,在下一年度优先给予支持。在申请补贴对象超过指标数量无法确定时,采取公开抓阄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四)、补贴标准是在国家定额补贴额作为补贴30%的基础上,累加补贴20%,达到50%。

除喷杆喷雾机以外,单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原则上申请市级累加补贴机具数量不超过3台(含3台)。

(五)、累加补贴机具监管

享受农机补贴总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市级累加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补贴机具,购机者(组织)农林局签订承诺书。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农林局和财政局审批同意。因机械故障确需生产企业回收的,需生产企业提供回收证明,并报农林局和财政局备案。如有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一但查出,取消二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具的资格。失信行为纳入区农林局社会信用体系管理。

、工作措施

(一)、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资金使用

为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提高工作效率,由各街道负责购机者资格和真实性审查以及信息录入,报农业和林业局审核,各街道要及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及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地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农林局要加强购补资金申请的规范操作和审核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投诉。

财政局要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农林局和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文件规定,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按职责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

(二)、加强宣传,公开信息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明白纸、公示公告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程序、补贴对象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

2018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设立的网络公开专栏上,及时将实施方案、执行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咨询服务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查询和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管

1、认真核实

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加强对购机情况真实性的核实,对购买机具数量多、申请补贴额度高的补贴对象进行重点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并确定固定办理地点。办理人员对补贴机具逐台进行现场核实,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核实无误后填写《郫都区 )年购置补贴农业机械核实证明》,并由街道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盖章确认。单台中央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机具还由当地村委会核实后盖章证明。核实率达到100%。

农林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对补贴总额在30000元以上的机具和市级累加补贴机具采用逐台复核方式,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对于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先建后补的产品,要逐项验收、做好台帐,确保不出现虚假兑付和重复兑付补贴资金。加强对各街道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强化监管

定期或不定期对享受购置补贴的农机进行检查,重点抽查补贴总额在2万元以上的机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强化补贴机具管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原则上需到政务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办理登记入户,并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机监理机关将依法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

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可疑机具及时在管理系统实施“封闭”,按规定进行查处

对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郫县农林局举报监督电话:028-87931501,郫县财政局举报监督电话:028-8788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