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州市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彭农发函〔2018〕99号)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第二批购置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享受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对购机者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向彭州市农发局、彭州市财政局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财政部门将不兑付补贴资金,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 028-83871482 028-83874479
彭州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发展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