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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 阅读:304 | 编辑:彭州管理   | 作者: | 文章来源:彭州市农发局

1购机者在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查询农机购置补贴额实施进度后,根据需要自主选购纳入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补贴产品。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

2购机者购机后向市农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A4纸清晰打印),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购机补贴工作经办人员在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和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合规性审查后,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完成机具补贴受理工作。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补贴资金已用完时不予受理。

4补贴申请受理后对购机者补贴信息对外进行公示,对所购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验。公示、核验如有异议和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补贴政策的,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5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抽查核验后,对购机者申请资料进行复核整理,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相关内容,经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通过镇财政所在90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