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州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彭农发函〔2017〕128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第二批购置国家补贴农业机械享受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对购机者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方式向彭州市农村发展局、彭州市财政局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作废,财政部门将不兑付补贴资金,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彭州市农发局028-83874479;彭州市财政局028-83887927。
2017年彭州市第二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