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彭州市财政局
关于对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购机补贴违规处理的
通 告
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石家庄翔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2022年销售给彭州市濛阳街道丰碑村肖某和桂花镇衡州村骆某两人的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过程中,生产企业存在虚开销售发票价格的行为(所开具用于申请购机补贴的发票价格明显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石家庄市联实机械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2年销售给丽春镇航动社区文某某和丽春镇黄鹤村曹某某两人的全混合日粮制备机过程中,生产企业存在虚开销售发票价格的行为(所开具用于申请购机补贴的发票价格明显高于实际销售价格)。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1083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参与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违规的生产企业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石家庄翔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采取暂时封闭9JGL-12型和9JGL-5型全混合日粮制备机两个型号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措施,同时要求违规生产企业于1个月内完成是否还有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后续视自查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封闭。
(二)对石家庄市联实机械有限公司采取暂时封闭9TMR-4型全混合日粮制备机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措施,同时要求违规生产企业于1个月内完成是否还有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情况的自查和整改,后续视自查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封闭。
相关农机生产企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在参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践行购机补贴承诺,提供真实购机补贴信息。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彭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