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遵敬的农民朋友:
您现在阅读的是彭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内容,请您在购买补贴机具前仔细阅读,详细了解。
一、补贴对象条件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 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非农村居民(城市居民)购机,依据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承包合同办理补贴手续。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2017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5小类92个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执行。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为准。
三、补贴程序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市农村发展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经审核确定、公示、抽查核实等程序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账户上。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的、使用成都市级先进农业机械推广资金(市级累加补贴)购置机具的,需要采取申报审核确定的程序。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
四、申请受理
购机者购机后及时携带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A4纸清晰打印)、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机具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市农村发展局办理机具补贴资金申请。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购机补贴工作经办人员在完成购机者资格、资料合规性审查后,通过管理系统操作完成机具补贴受理工作,并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市农村发展局和购机者各一份)。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补贴资金已用完时不予受理。
五、相关责任
(一)购机户。补贴对象在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查询农机购置补贴额实施进度后,根据需要自主选购纳入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补贴产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所购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农机产销企业。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企业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并对经销企业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产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操作,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三)农业、财政部门。市农村发展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六、信息公开
补贴政策和相关内容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市县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彭州公众信息网(http://www.pe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开。
彭州市农村发展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