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蓬安县财政局 |
蓬农业[2019]123号
蓬安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
及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19]311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有效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虚报冒领、骗补套补,资金拖延发放,执行政策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并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农业农村部门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县财政部门资金兑付和监管责任,对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开展重点核查、及时整改、从严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范围及重点
对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底,在我县申请的农机购置补贴所有机具。采取访、见、听、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补贴额较大、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入户核验。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将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主要任务
主要针对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是否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是否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自查是否严格落实部、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办理流程、补贴办理地点、补贴上限,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以及落实川财办〔2019〕16号文规定,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纳入全省“一卡通”管理体系等。
(二)是否落实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
主要内容:自查是否建立健全县政府领导下的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
(三)督促农机生产企业是否履行规范参与补贴政策的承诺。
主要内容:查农机生产企业是否认真履行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所承诺事项,包括企业是否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对经销商出具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补贴行为等。
(四)是否强化政策宣传和全程全面公开信息。
主要内容:是否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宣传挂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以及村务公开和“益农信息社”等渠道,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自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是否及时公开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查看我县的信息公开专栏与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链接。
(五)是否加强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主要内容:是否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 农办机[2019]7号)的要求,健全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全面落实牌证管理机具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
(六)是否严查严处违规行为。
主要内容:是否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查实后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现有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是否切实抓好违规问题的整改。
主要内容:是否根据2018年10月启动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方案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围绕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购机户,抓住审核兑付、资金走向、机具去向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核实,进行整改,做到整改完毕一件、销号一个。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
我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于5月30日前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
(二)自查整改
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七个方面的任务要求加强入户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驻局纪检组、局计财、农机管理抽调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具核查,对2017年至2019年4月30日内申请购买的农机补贴机具进行专项清理,按照查验的范围和重点实行台台见面、见人见机,重点查验购机信息、机具出厂编号、动力编号、补贴额是否和系统一致。核查人员据实记录好《南充市农机购置补贴现场核查表》。记录完毕后核查人和接受核查人现场签字确认。在调查过程中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核查完毕将所有资料及图片交农机管理股汇总。对排查出的问题和“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开展清理整改,及时处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6月25日前完成核查和整改工作。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报告。6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1、按照省、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及整改工作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梳理问题、会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确保问题全面反映,整改到位。
2、检查组人员要全面深入乡村、农户,细致彻底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抽查机具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的真实性。检查人员要深入农户家中、见机见人,及时收集表册和影像等资料,及时汇报工作进度情况。
3、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自觉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局纪委要跟踪督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检查人员要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并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及时汇总上报检查记录材料。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并按相关规定上报。
附件:1.蓬安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实施领导小组
2.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入户核查情况
统计表
3.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回头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清单
蓬安县农业农村局 蓬安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
蓬安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
“回头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陈 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玉文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唐小勇 县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
程 鹏 县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
郑 凯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杨 坤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戴小虎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玉祥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春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文锋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唐渝林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投资财务股股长
姚继东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装备股股长
金昱良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装备股副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