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业函〔2018〕180号
南江县农业局
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督导组对我县农机工作督导要求,针对我县具体情况,请各乡镇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面加强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核查工作。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实行全覆盖入户现场核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南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流程》开展核查工作,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遵循“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工作。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请资料和核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料报送工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1-5日负责将上月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料报送至农业局。申请资料包括正式发票、资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农户联系电话等。
附:《南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流程》
南江县农业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