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牧业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业局、财政局:
为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搞好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根据省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8〕117号)精神,市农牧业局、市财政局拟于近期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县级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入户核查
核查范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底享受补贴的机具,发现存在问题的地方要追溯至以前年度。检查组到县(市、区)入户核查购机真实性,核查内容见附件《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表》。
(二)听取汇报及资料检查
1.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的清理内容逐项自查)情况。
2.按要求逐户核查单台享受补贴资金2000元以上的购机户购机真实性,相关资料归档完整情况。
3.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及时处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情况。
4.按要求做好自查总结,挖掘典型案例情况。
5.按时按要求将自查工作报告、基本情况表、整改情况表及典型案例报市农牧业局、财政局情况。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入户核查
11月12日—12月6日市级检查组到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不少于20户补贴机具购机户入户核查购机真实性,填写《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表》,核查完成后整理归档。
(二)听取汇报及资料检查
11月26日—12月6日,市级检查组听取县(市、区)清理工作汇报,按《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检查相关资料。
(三)汇总上报
市农业局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情况, 12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报告、基本情况表、整改情况表、典型案例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三、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左 晔、岳鹏志、黄光泽。检查嘉陵区、西充县、阆中市、蓬安县。
联系人:黄光泽,电话:18196951118
第二组:伍祥平、孙亚龙、邓彦熙。检查顺庆区、高坪区、南部县、仪陇县、营山县。
联系人:邓彦熙,电话:13890806835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按《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清理工作方
案》明确的清理内容逐项自查,并在自查工作报告中逐项说明自查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供市级检查组查证。
(二)各地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及时
处理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清退、追缴补贴资金。
(三)各检查组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纪律和廉洁要求。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表》。
南充市农牧业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入户核查表
购机者信息 | 姓名(名称) | □一致 □不一致 | 身份证 (机构代码证) | □一致 □不一致 | |||||
地址 | □一致 □不一致 | 联系电话 | |||||||
核查内容 | 补贴系统信息 | 机具实际信息 | 核查结论 | ||||||
生产企业 | □一致 □不一致 | ||||||||
机具型号 | □一致 □不一致 | ||||||||
出厂编号 | □一致 □不一致 | ||||||||
动力编号 | □一致 □不一致 | ||||||||
补贴资金 | □一致(补贴资金于 年 月到卡) □不一致 | ||||||||
机具购置价格(元) | □真实一致 □不真实、不一致 | ||||||||
机具经销商 | 省 市 县 公司 | 备注:如以上数据不一致,请填写此行 | |||||||
机具购买时间 | 申请补贴时间 | 兑付资金时间 | |||||||
购机者对购补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 购机者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