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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南充市农牧业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实施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 阅读:277 | 编辑: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伍祥平 | 作者: | 文章来源:南充市农机管理科

南充市农牧业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实施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农牧业局:

   根据南充市农牧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南市农牧函〔2018〕229号)要求,农牧业成立督导检查组,于9月10日—10月23日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市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检查情况

(一)建立健全制度。各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县级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除营山县、蓬安县外各地都出台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除高坪区、营山县、蓬安县外各地均出台的监督检查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绩效管理制度、集体研究制度、购机补贴操作流程、机具核验流程。部分单位政策和制度上了墙,印发了管理制度汇编。

(二)政策宣传。各地均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介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部分县(市、区)通过三下乡活动、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并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及系统操作培训会。

(三)信息公开。各地均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政策咨询投诉及举报电话,采取了实名制登录补贴专栏。除营山县外各地均公开了购机申报程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表、机具购置补贴一览表、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表、购置补贴结算进度表、购机者信息表,个别县(区)公开资料不全面。

(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均签订了购机补贴工作责任书;除高坪区、蓬安县、营山县外各地都制定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同时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全面印发警示教育资料。

(五)监督检查。除高坪区、蓬安县、营山县外各地均制定了机具核查方案,对大型机具开展现场核查,对小型机具现场核查与电话核查相结合,并按方案开展核查工作。加强对补贴机具伯价格、补贴程序、补贴对象监督,对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强化监管。

(六)投诉查处。通过省、市、县投诉处理案件记录查阅,多数县(市、区)都能及时有效组织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南部县有投诉处理案件无相关的处理文件资料,且省、市主管部门多次接到南部县购机者投诉。

(七)工作经费保障。多数县(市、区)没有安排购机补贴专项工作经费,但各县(市、区)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基本有保障。

(八)便民措施及兑付时限。通过查阅各地《实施方案》,部分县(市、区)制定了结合本地实情的便民措施,如西充县农户购机可在乡镇申报补贴,由乡镇核查。在县级《实施方案》中均明确补贴资金兑付时限、具体时间;县级农业部门按时限要求将兑付资料送财政部门;部分县级财政部门不能按时限要求兑付补贴资金。

(九)软件与档案管理。多数县(市、区)信息录入及时、准确、规范。申请、受理档案归档整齐、真实完整、查阅方便。投诉处理档案、机具核查档案归档比较整齐、查阅方便。

(十)补贴机具真实性抽查核实情况。市农牧业局督导组先后走访调查了8家农机经销企业,实地核查 43购机户(组织)购机真实情况。通过对抽取的购机户购买补贴机具真实性核实,所查补贴机具购机户真实购置;通过对购机户的调查,没有发现向购机户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售后服务基本到位;通过对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调查,没有发现套(骗)取国家购机补贴资金行为,没有发现管理部门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发现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机购置补贴制度不完善,公开信息内容缺失。高坪区、蓬安县虽然在农机购置补贴网上公开了部分内容,但纸质的文件大部分缺失;营山县除在农机购置补贴网上公开的《实施方案》、政策咨询投诉及举报电话、实名制登录外,其余信息未在农机购置补贴网公开,纸质文件基本缺失;部分县(市、区)应付检查,虽然出台相关文件,但文件不规范,内容没有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信息公开特别是实施进度、结算进度公开不及时。

对省、市实施指导意见研究理解不够。省、市印发的《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或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上限”,但部分县级农业部门没有设置。在嘉陵区检查冷藏冻库补贴资金时发现,在2018年5月(2017年系统中)兑付富隆食用菌食品有限公司89.515万元,在2017年《实施方案》中规定是同一购机户(组织)当年不能超过50万元,也无相关的后续申请及补充资料佐证。省、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在这次督导检查中发现南部县还存在经销商代购机户去农机主管部门申报购机补贴的现象

)资金使用进度及结算进度总体缓慢。购机补贴实际使用资金量下降, 资金结余较多;部分县(市、区)与财政协调不,导致补贴资金兑付普遍不及时,有的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结算打款给购机户。

)补贴机具真实性核查力度不够。由于公车改革,部分县(市、区)申请公务用车困难,影响对补贴机具真实性核查工作,少数县(市、区)没有按制定的《机具核查方案》开展补贴机具真实性核查, 核查、抽查记录不规范、要素不全。

(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不重视营山县因机构改革年未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培训及廉政风险教育有的县(市、区)开展了培训,但无相关印证资料,培训资料缺失(尤其是廉政风险防控教育资料缺失严重)。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对本次自查及市局督导检查中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防止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强化政策宣传和部门协调。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用机积极性,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政策实施程序,压缩对补贴资料核实及对补贴机具核查时限,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结算、兑付补贴资金。

(二)完善购机补贴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针对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内容统计表,认真完善购机补贴相关制度,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系统需要公开的内容及纸质文件资料。

   (三)严格按要求开展补贴机具真实性核查。补贴机具真实性核查是保证国家购机补贴专项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发现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核查工作用车。

(四)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规范经营,管理部门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完善台账记录。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做好配件供应、机具维修工作,搞好售后服务,确保购机者的利益。

 

 

                                               南充市农牧业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