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牧业局
关于印发《南充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牧业局: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核》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充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南充市农牧业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南充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
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市农业机械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各级农牧业(农机)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持,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充市农牧业局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局纪检书记曹利平同志任组长,局机关党委书记左晔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农机管理科、计财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农机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有关人员开展督导检查。
三、重点内容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对购置补贴工作的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建设、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补贴前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并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二)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地原则确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大户、种粮大户应优先补贴,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实施方案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行为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业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经销商违反“七个不得”和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获得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向购机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以非法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违反“三包”规定,引起群体性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拒不执行农机化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限期整改处理决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违纪违规经销商,要上报省农业厅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经销资格、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四)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五)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四川省农业厅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和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和财政部要求,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监督、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年度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财政部、农业部要求,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八)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大对各级农(牧业)机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人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四、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政策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开展专项督查(7至11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市农牧业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到县(市、区)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县(市、区)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调查。
(二)开展购机户抽查(7至10月)。市农牧业局将利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事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市农牧业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不同实施情况,开展基层调研随时抽查、电话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业厅。
(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11至12月)。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议意见。
(四)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省、市农牧业局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省、市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究。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南充市农牧业局
2018年7月10日